張家口爆炸起火事故,該驚醒“夢中人”了!

11月28日零時41分,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附近發生爆炸起火事故,截至28日晚,事故已造成23人死亡,另有22人受傷,其中3人危重傷。據新華社新華視點28日下午3時報道,當地爆炸事故調查的初步原因為運輸乙炔的大貨車爆炸,引起了化工廠周邊車輛連環爆炸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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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23死爆炸事故現場

事故調查,以及對傷員的搶救工作仍在進行之中。但對這起導致嚴重傷亡情況的事故,除了惋惜,反思和追問也應是輿論的最本能反應。

事故初步原因雖已查明,卻留下了更多疑問。引發爆炸的貨車屬於哪家公司,又要運貨到哪家企業,具體是如何引爆的,目前附近幾家當事企業都給出了不同的答案。這一點或再次印證,在事發前,當地像乙炔這類易燃易爆品的運輸、管理非常粗放,以至於事發後到底是哪家公司出事,都陷入了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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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發佈事故最新情況


關於易燃易爆類物品的運輸和管理,國家相關規定其實是非常細的。譬如,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但據媒體調查,事發路段,平日白天排隊等待進廠區的車有時會把路堵了,這些車停在路邊,至少佔用一個車道。另外,“每天晚上,都有運貨的車輛在工廠周邊停候,以等到第二天早上工廠上班開門時進入廠區……這些貨車中,大部分拉的是工廠所需的材料,如煤、鹽以及這次引起事故的乙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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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當地的安監部門曾經下令禁止這些車輛停在路邊,要求他們停到停車場,但後來就放鬆不管了,於是這些拉煤的車和裝著易燃乙炔的車混在一起都排在路邊。”那麼,為何這些車輛和附近工廠對於安監部門的要求會置之不理,相關部門為何後來“就放鬆不管了”,其中原因和可能的責任疏忽值得深挖。

而財新網的報道,提供了另一層背景:司機圈子裡都知道這條路事故多發。記者查詢資料發現,2013年1月3日1時30分,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望山產業區氯鹼廠乙炔工段5號發生器維修作業現場,也曾發生一起氣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據當時的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直接原因是因為電石反應產生乙炔,遇火花產生爆炸。同樣是事發凌晨,同樣是乙炔,此次事故是否有相同的肇因,讓人聯想。其實,不只是危險品管理存在危險,有當地村民介紹,此地此前還因大貨車佔道發生過多次交通事故。

對於事發路段為何會事故多發,與其管理混亂有很大關係。事發地原屬宣化縣,後劃歸張家口市橋東區管轄,但這該地段的交通依舊有職責不清的狀況存在,以至於事故發生後,仍找不到管轄方。

一段大量危險品混存、混運的區域,管理之混亂,再次可見一斑。這是否是最終釀成嚴重惡性事故的一條隱蔽“導火索”,必須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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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網的報道還揭示,事故發生地望山循環經濟示範園區,附近四周都被村子包圍,這次事故中就傳有附近村民被波及。由此,園區的選址、規劃是否達標,恐怕也應有嚴肅評估。

2015年的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後,事故調查報告對於事故原因的定性中,有這樣幾條:有關地方政府安全發展意識不強;有關地方和部門違反法定城市規劃;有關職能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有的人員甚至貪贓枉法;港口(園區)管理體制不順、安全管理不到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不順、機制不完善。以此對照目前媒體調查所呈現的信息,此次爆炸事故中似乎埋藏著相同的禍因。事故具體原因,當然有待權威部門調查披露,但事故一次次重複,若還是被相同的責任導火線引燃,需要整改和反思的可能就不止一城一地。拿什麼防患下一次事故重演,爆炸聲和生命的代價,應該驚醒“夢中人”。(閔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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