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霸座乘客首次被拘,為什麼網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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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快人心!在包頭開往大連的k56列車上,一霸座女乘客被行政拘留。這也為以後的鐵路處理霸座現象開了一個好頭。你敢霸座就敢拘留你!

這也給那些蠻橫霸道的乘客敲了一記警鐘,不要認為鐵路警察奈何不了你?在鐵路上竟敢霸座,那麼就讓你到拘留所裡霸座去吧。

鐵路旅客運輸是公共交通行為,關乎著千家萬戶和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常言說的好,“沒有規矩就不能成方圓”。幹什麼都應當有規矩,坐高鐵也好,坐普通客車也好,都應當遵守公共秩序。自覺排隊對號入座,保持良好的道德風尚和精神面貌。



曾幾何?有些人在高鐵上自己有座不坐,卻偏要坐別人的靠窗的座位,或者是自己沒有座卻要坐別人的座位。這些人都是不講理,認為別人或者是列車工作人員奈何不了他們。因此他們霸佔著別人的座位拒不讓座,並且還振振有詞,強詞奪理。

對於這樣的人、這樣的行為,顯然違反了治安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如果對他們只是罰款或者是禁止乘坐高鐵的懲罰,這顯然是便宜了他們,不能夠打擊他們的囂張氣焰。

所以對於他們這樣的人,應當從嚴從重處罰,該拘留就應當拘留,絕不能手軟,絕不能客氣。讓他們也感受到“霸座五分鐘,拘留兩小時”的感覺。只有這樣,才能夠杜絕上行下效。


法重情深


霸座乘客早該被拘了,前面的都放過了,終於出現首個被拘的霸座,人民群眾能不叫好嗎?

還記得當初的高鐵霸座男吧?大家還記得事發後,鐵路部門最初是怎麼回應這行為性質的嗎?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


隨後包括楊律師在內的廣大法律人士開始給如此法盲的鐵路部門普法:

座霸行為真的沒有法律規定嗎?鐵路部門的專用法規咱就不說了,最常用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看看吧?該法第23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最後,高鐵霸座男被處以200元罰,可高鐵“霸座”事件並沒有到此結束,緊接著又有高鐵霸座女!

高鐵霸座女之後還有高鐵霸座老太、高鐵霸座外國友人……形成了高鐵霸座家族,而這些人最嚴重的不過是被處以200元罰款,有不少最也不了了之,連罰款都沒聽說。


這次的“霸座女”在包頭至大連的K56次列車上,上車後沒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號其他旅客座位上。蘇家屯站開車後該座旅客祝某持1車64號車票要求劉某讓出座位,劉某拒不配合聲稱“誰先坐就是誰的”。列車員過來勸說無效後,報告了乘警。乘警在對其多次警告無果後,將其強制帶離現場,製作相關法律文書交大石橋站派出所處理。大連鐵路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這位“霸座女”也是破紀錄者,她應該是首個因高鐵霸座被治安拘留的人,這種行為終於不止於勸阻、罰款而上拘留手段了!所以,這次確實幹得漂亮,以後對這種人不手軟,發現一起嚴厲處罰一起,才能真正杜絕霸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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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首先恭喜這位女乘客,成為史上第一個被拘留的霸座乘客。

但是她為什麼要霸座呢?用她的話來說,座位誰先佔就歸誰坐著,而當乘警帶她離開座位時,她大聲呼喊,搶劫了!搶劫了!並出言侮辱乘警!

霸座女劉某到派出所後,對霸座行為供認不違。大連鐵路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其實我覺得對於經常這種霸座現象,必須有法律支持,不能只靠道德去約束。畢竟有些人的素質就是那麼高,給其講再多的道理,說再多的好話都無濟於事,這樣反而讓他們覺得你拿他沒有辦法。

這位女旅客劉某今年22歲,黑龍江省甘南縣人。上車後沒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其他旅客座位上,當然剛開始車廂里人少座位多,坐錯了無所謂。但中途有人上車,隨著車上的人增多,坐了別人的座位就應該主動讓出,回到本該自己的座位上來。

然而這位女乘客卻態度蠻橫拒不讓座。認為自己先佔的座位就應該屬於自己,辱罵乘警,無理取鬧。

顯然對於這樣的人,只是批評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讓她知道他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既然違法就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後果。

當蠻不講理的人受到制裁時,肯定會受到大家的一致讚揚,有句話叫邪不壓正,這正是最好的體現。

其實這種處罰早該實行,大家也經常看到一些霸座現象,因為受不到相應的處罰,有些人竟然把霸座這種行為當作一種本事。就像這位女乘客,還一本正經的說誰先坐就是誰的。

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對於高鐵霸座這種現象,是時候對這種行為說不了。

這個時候拘留所裡面可能有些冷。不知道這個22歲的小姑娘是不是還認為誰先佔歸誰。拘留所裡面應該沒人和她搶,好好反省反省。


鄉村小二哥


作為網友的一分子,我也叫好。早就該這樣啦。之所以總是有人霸座,那就是因為處罰太輕。

霸座絕對是今年的年度熱詞,一個個霸座者前赴後繼,一幅幅醜惡的嘴臉輪番表演。之前的座霸在很大程度上被慣的太久了。


這次總算大快人心,這個座霸女拿著無座票強佔座位還辱罵乘警。這種人實在不能再慣下去了。乘警將其強制帶離,最後交給下一站的車站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座霸總算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之前的座霸往往僅被罰款200元,最多再加一個180天內不得購買車票。對他們的觸動有限,群眾的憤怒發洩也很有限。只有拘留,好好讓座霸反省一下,最好成為之後執法的範例,這才是群眾叫好的原因。


律師獨角獸


12月3日,在包頭前往大連的K56列車上,又一名“霸座女”出現。與之前的“霸座”後果不同,這位拒不讓座的乘客,換來的是行政拘留處罰!

霸座已經成為全民公害,相信大家看到這則新聞都要為這位給力的乘警點個贊。因為霸座而行政拘留的處罰肯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剎住霸座的歪風邪氣,讓無理取鬧的人和事沒有生存空間,這樣社會風氣才會得到扭轉!

按照規定實名制買票並且對號入座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社會上就是有一部分不守規矩按自己性子來的人,他們不顧他人利益,只為自己的感受,總認為佔了別人的座是小事,也不算違法,就是警察叔叔出面也只是勸解,最多被相關單位計入黑名單來個階段性限乘,一副你奈我何的態度。

社會上對於霸座們的行為也只限於道德層面的譴責,遇到不要臉,內心強大的無恥之人更能助他一夜成名,擠上頭條!

霸座行為直接導致那些守規矩的人吃虧,霸座行為真的不違法嗎?個人感覺這其實就是一種搶劫行為,雖然搶劫的不是物品,但是搶劫的卻是他人購買的一種權利,損害到了他人的利益!

這次對霸座行為的嚴懲真是大快人心,前幾天家裡上六年級的外甥女寫了一篇小古文來詮釋高鐵霸座男的行為,從孩子眼中看成人霸座還真是有些諷刺呢!


惠風和暢207547485


早就該這樣依法辦事!霸佔別人坐位己違法,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利,而且也擾亂了列車公共秩序,做為服務者,列車員,列車長,都有權利進行制止。乘警而且還有執法權,不僅有權利讓違法者停止侵權,而且還有權利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可惜啊,當濟南鐵路局發生這樣的事,出現了霸座男,不僅值乘列車員,列車長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而且乘警更是不作為,放任違法者繼續侵犯別人的正當合法權利,讓違法者隨意擾亂正常的列車秩序。事後鐵路局更是無知,而且還不懂法!說什麼霸座不違法!真是讓人無語……因為樣沒有打好,所以才有了後來的一系列霸座!這都是榜樣的效果……事實再次證明只有執法者依法,依規執法,才能讓正常的社會秩序得到維護,否則只能帶來混亂。


1898484順其自然


對於霸座行為不管是高鐵還是普通的火車,都應該對於擾亂乘車秩序的行為予以處罰,這樣才能更加完善乘車規範。

從高鐵霸座男到高鐵霸座女,這種霸座現象也是屢禁不止,而恰恰這種不能得到有效禁止的原因還是以前對於此類現象的處罰力度不夠。



有些人適合聽從意見和接受建議,可是有那麼些少數人並不是,他們對於勸說和規範來說總是至若茫然,說不好聽的,就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的主,而恰恰嚴肅的處理對於這種人來說卻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

規範高鐵秩序,也要從兩手抓,宣傳和法律並用,在宣傳講解乘車規範,到法律法規的宣傳,只有這樣,才能對於高鐵霸座的現象行之有效。

高鐵霸座,這是一種沒有道德水準的行為,對於高鐵規範秩序來說,也是極大的擾亂,所以對於此類情況的杜絕,如果得不到勸解的情況下,行政拘留就是特別好的方法。

法律處罰不是目的,最終的目的是對高鐵霸座的一種規範,希望每一位乘坐高鐵的乘客都能遵守高鐵秩序,文明乘車,予人玫瑰手有餘香。


珞珈評論社


這次的霸座女被拘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因為這意味著,一些規定已經開始懲治這些沒有道德的人了。之前的高鐵霸座男、霸座女的行為,我們都知道當時只有對他們的譴責和對他們的處罰:200塊錢和一定時間內限制坐高鐵。但是這都是事後的處理方式。感覺貌似現場也不能把他們怎麼辦。


但是這次在包頭開往大連的K56次列車上發生的事情就不一樣了。這次這個霸座女竟然口出狂言,說誰先佔到,就是誰的座位,這就是屬於無理取鬧的。而且等到該座位的乘客持票請他離開的時候,拒不離開。於是鐵路乘警依據治安管理條例將其逮捕並拘留了。


可以說我們應該為這樣賞罰分明的逮捕行動點贊。以前我們經歷了一個女子為了等自己的丈夫,讓高鐵停車等待,並阻止高鐵開車。還遇到後來的霸座男、女坐了別人的位置拒不讓座,還有飛機上坐到了別人靠窗的位置也不願意讓座的行為。最後這些處理方式都是迴避,把真正的乘客安排到了其他位置,或者給真正的乘客補償,但是對於這樣放肆的霸座行為並沒有什麼處理方式。


不過這次就不一樣了,這次給了我們一個信號,以後對於這種霸座行為就屬於違法了,可以將其逮捕並拘留。我想是非常好的。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怎麼看,支持嗎?


老王偵查記


看看今年以來我國發生的關於火車霸座引發的社會輿論。今年8月以來,火車乘客“霸座”的情況頻發,列車員勸解無效甚至有時出動乘警都沒有解決問題,讓有關部門的執行力大打折扣,讓很多網友憤憤不平。

8月21日上午,在從濟南站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男乘客孫某霸佔一乘客的靠窗座位不讓座,並說自己有病“站不起來”需要輪椅。經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果後,該座位的乘客只好安排到別的車廂乘坐。

9月19日,在從永州至深圳的G6078次列車上,女乘客周某因“霸座”霸佔旁邊靠窗的位置。被霸佔座位的乘客投訴後,列車工作人員勸解“霸座”乘客無果。最終不了了之。後來周某霸座視頻曝光後,周某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處以罰款200元,鐵路部門限制180天內不能購買火車票、乘坐火車。

更多的“霸座”事件發生以後,經過列車工作人員調解後,霸座乘客補票、或給被霸座乘客另外安排座位結束,霸座乘客沒有受到行政處罰。

12月3日14時09分,包頭至大連的K56次列車上,又發生乘客霸座現象。經瞭解,女旅客劉某從瀋陽站上車準備到熊嶽城,上車後沒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號其他旅客座位上。開車後該座旅客祝某持1車64號車票要求劉某讓出座位,劉某拒不配合,聲稱“誰先坐就是誰的”。列車員過來勸說無效後報告了乘警。面對劉某的無理行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為已擾亂了列車秩序,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並對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劉某將座位讓出來,均遭到劉某拒絕且態度惡劣,辱罵乘警和周圍旅客。為了維持列車正常秩序,乘警在對其多次警告無果後,將其強制帶離現場,製作相關法律文書交大石橋站派出所處理。

劉某到派出所後,對“霸座”行為供認不諱。大連鐵路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我們受到無賴的欺負太久了,我們心中受到的委屈真的一大堆,我們對有關部門軟弱執法很傷心,我們對執法部門不嚴厲處罰“違規者”感到很無奈。當包頭到大連列車霸座女被依法拘留時,看到無賴遭到懲罰,我們這些網民能不歡呼嗎?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的確應該叫好,為這樣的執法力度點贊!

此次“霸座女”劉某被行政拘留不僅符合規定而且也符合廣大網友對“霸座”行為的處罰預期,更重要的是,劉某因為“霸座”而被行政拘留屬於國內首次對霸座行為採取了更加嚴厲的處罰,這是一個開始,希望能夠起到一定的警示效果。

客觀地講,“霸座女”劉某的行為已經擾亂了列車的治安秩序,不僅霸佔他人的座位拒絕讓座,而且還對乘警進行了謾罵,乘警多次勸解無效,可以認定劉某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合情合理合法。

從“霸座男”孫某到“霸座家族”,大眾一直期待對這種肆意破壞規則的人進行嚴懲,因為批評教育對那些以自我為中心沒有底線的人顯然是沒多大用處的,而霸座發生之後再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好像又沒有達到最好的效果,因為那個被佔座的“老實人”更無辜,雖然佔理也沒能在當時坐在本屬於自己的座位上。我們一直期待乘警該出手時就出手,此次處罰“霸座女”得到網友的一致叫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當然,宣傳教育和嚴厲懲處手段應該相輔相成,此次的霸座女劉某竟然叫囂“誰先佔的就是誰的!”連對號入座都不懂,是真無知還是耍無賴呢?我想,不排除真無知,可是耍無賴的成分要更大,所以,現場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才是正確及時的做法。

做宣傳講道理可以讓大部分人明白規則,而剩下極個別的無視規則的“霸座一族”,嚴厲的懲罰才是最管用的。我相信這位22歲的“霸座女”此次應該會記住這個教訓,也希望此舉能夠讓更多人知道公共規則不容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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