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撞身亡,別讓“奪命手機”悲劇重演!

濟寧新聞網訊(通訊員 徐欽州 許勝君)初中畢業,經過中考取得優異的成績,剛剛收到高中錄取通知書,本是一個快樂的暑假,一個幸福的家庭,卻因一場本不應該發生的車禍讓所有人扼腕長嘆……

2018年7月19日,山東鄒城發生了一起車禍,一位還不滿十六週歲的花季少女的人生戛然而止,既讓人痛心也令人警醒。這天,像往常一樣吃完午飯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駕駛一輛SUV行駛在342省道上,途中經過某村莊路口時,張某某的手機鈴聲響起。作為一名有駕駛證的司機張某某,違規在駕駛過程中接打電話,並且在接打電話過程中手機滑落到駕駛座下方,而此時的張某某開車中竟低下頭撿拾手機。一切看似都那麼的短暫,不幸的是在張某某撿拾手機抬起頭之後,已經將駕駛電動車的李某某撞擊出數米。後經鄒城市人民醫院搶救,但是李某某因撞擊過重導致其腹腔出血搶救無效死亡。事後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認罪態度良好,讓家人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協商,最終達成了賠償協議。

2018年7月26日,鄒城市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無社會危險性不批准逮捕劉某某,本案直接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官提醒:一個電話,一部手機,一場車禍,讓一位花季少女生命消逝,讓兩個家庭都陷入困境,悲痛過後我們一定要反思!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所有駕乘人員一定要將交通安全記心間,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絕對禁止各類違法行為,高高興興出門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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