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完稅證明幫人騙取購房資格

偽造完稅證明幫人騙取購房資格

長沙天心:辦理一起破壞樓市調控團伙犯罪案閆晶晶 謝唯 範宇“專業解決限購問題”“1到3天辦好,直接買房無憂”……一段時期,在湖南長沙,一些傳單、名片上赫然印著這樣的話。原來,一個9人團伙通過偽造、出售稅收完稅證明,為無購房資格的人拿到買房資格,並在街頭公然宣傳。近日,經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以被告人楊寶仁、周滄為首,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破壞樓市調控的9人團伙被依法判刑。

內外勾結混入稅務局修改數據

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長沙市政府公佈的限購房屋政策,在限購區裡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可以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2017年7月,長沙市公安機關接到稅務部門的報案材料,反映群眾舉報有不法分子高價兜售個稅完稅證明,並以技術手段侵入稅收徵管系統,導致稅收記錄異常。

經公安機關偵查,社會無業人員楊寶仁經其表弟周滄介紹,從2017年6月起在長沙共同從事偽造、出售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的違法犯罪活動。楊寶仁、周滄等人偽造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以“代繳”稅款的名義出售給無購房資格的外地戶籍購房者牟取暴利。為擴大銷售範圍,楊寶仁還發展了吳建輝、周家滿為下線,吳、周兩人又分別聯繫了在長沙從事房地產中介公司工作的石青林、唐蔚、肖雪維、易金、吳達5人,負責收集想購買完稅證明的客戶信息,招攬客源。

“如何偽造出足以矇混過關的完稅證明,是楊寶仁等人能否獲利的關鍵。”辦案檢察官介紹,與樓市調控相配套,長沙稅務部門進行了系統升級,補強了納稅人繳稅的“入庫時間”信息,楊寶仁、周滄等人偽造的完稅證明屢屢吃“閉門羹”。為了逃避監管,二人鋌而走險,由楊寶仁聯繫了在湖南婁底市從事中介業務、人稱“周姐”的周榮(另案處理),請她把他們帶入稅務機關修改一些“小數據”,許諾事成後感謝她。

周榮的丈夫何新忠(另案處理)在稅務局工作。周榮向何新忠吹起了“枕邊風”。在楊寶仁等人保證只操作“幾個人”“會很快”“不會惹麻煩”之後,何新忠同意幫忙。為了不讓人發現,何新忠還耍起了小聰明,專挑中午或下班等同事不在的時候打開辦公室的門和工作電腦,供楊寶仁、周滄使用,留下週榮在現場陪同,自己則出去散步“避嫌”。

買賣購房資格憑證形成黑色利益鏈

通過內外勾結,楊寶仁、周滄多次混入稅務機關,通過盜用稅務機關工作電腦、賬號侵入系統,直接修改了大量客戶的繳稅“入庫時間”數據,使之能夠通過購房資格審查。事後,楊寶仁分兩次通過微信付給周榮、何新忠夫婦2萬元報酬。

通過內外勾結,楊寶仁、周滄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足以以假亂真,加上不法中介人員的推波助瀾,催生了大量的“偽剛需”、投機客。據天心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楊寶仁、周滄共偽造、倒賣《稅收完稅證明》490份,以每份4000元至6000元的價格分銷給吳建輝和周家滿,吳、週二人又以4500元至9000元的價格轉銷給石青林等人;石青林等人則以6000元至1萬餘元的價格販賣給無資格購房者,形成一條非法購買房屋的黑色產業鏈,幾人共計獲利150餘萬元。

該團伙的犯罪活動致使長沙在樓市調控新政生效後稅收管理系統中有465人申報信息異常,230人有個稅完稅證明打印記錄,117人申請了購房,84人進行了不動產登記,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和調控政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檢察機關指控楊寶仁等9名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應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楊寶仁、周滄系主犯,情節嚴重。

寸步不讓的法庭交鋒

今年7月,該案在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開庭審理。楊寶仁等9名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其辯護人提出:《稅收完稅證明》是否屬於國家機關公文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完稅證明售出後存在無效退款的情形,實際買賣的數量有出入;認定楊寶仁、周滄犯罪情節嚴重缺乏法律依據。

對於這些辯解,公訴人當庭予以回擊:《稅收完稅證明》是由國家稅務機關製作並頒發的,用以證明納稅人納稅情況的公文書,具有規範格式和明確的意思表達,屬於國家機關公文;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系行為犯,侵犯的法益是國家正常的管理活動和信譽,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偽造、買賣公文行為,是否有退單不影響定性;楊寶仁等人的行為社會波及面廣,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和調控政策,應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近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寶仁、周滄等9人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按其犯罪情節輕重,判處四年至十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涉案車輛等非法所得財物被依法追繳。至此,一條非法制售國家機關公文的黑色利益鏈被連根拔起,一個破壞樓市調控的不法團伙宣告“團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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