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宜賓一警察入股煤礦,包庇、貪汙、腐敗、涉黑.....,最終遭了,吃得害!
近日,市紀委監委通報珙縣公安局芙蓉派出所原教導員何森收受紅包禮金、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
據悉,2004年至2018年,何森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禮金27.25萬元!
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出資300餘萬元入股某煤礦。
2008年至2017年,何森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00餘萬元。
何森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為涉黑人員饒某某(另案處理)“協調”案件,包庇饒某某的違法犯罪行為,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何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始終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宜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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