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宜宾一警察入股煤矿,包庇、贪污、腐败、涉黑.....,最终遭了,吃得害!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珙县公安局芙蓉派出所原教导员何森收受红包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据悉,2004年至2018年,何森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金27.25万元!
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出资300余万元入股某煤矿。
2008年至2017年,何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0余万元。
何森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涉黑人员饶某某(另案处理)“协调”案件,包庇饶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何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始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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