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懷抱1歲嬰兒坐汽車,孩子被收費,售票員稱“有頭有腳就收錢”,對此你怎麼看?

年方二吧


這位售票員,你莫不是同攔路搶劫的一樣蠻不講理:此山為我開,此樹為我栽,此車為我開!想錢想瘋了?

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一個懷抱嬰兒乘車的女人,竟然被售票員要求買孩子的車票,儘管孩子躺在媽媽的懷裡,然後由媽媽抱著坐在一個位置上,竟然還被售票員提出這樣無理且過分的要求,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管是公交車或是別的客車,車座上都設的有“老弱病殘孕”專座,甚至有的公交車發現有抱孩子的上車時,還主動提醒幫忙讓座,這都是幫扶照顧她們的表現!

這個女售票員簡直是石頭心,同是女人,哪個沒有生娃養娃帶娃外出,如果都像你這樣咄咄逼人的話,簡直是沒有素質到家了!


如意島會理財


河北少婦嬌,懷中嬰兒抱,打算回孃家,路邊搭公交。

上了車一輛,少婦兩元掏,遞給售票員:我買一個票。

售票員好吊,坐著腿兒翹:你是兩個人,還要兩元交。

少婦忙辨道:這還是毛毛,怎麼要買票,真是瞎胡鬧。


售票員語塞,急忙又辨狡:我是接座收,有何不周到。

乘客鬨堂笑,少婦更氣惱:娃又不佔座,自然娘會抱。

售票員技窮,無理就發飆:我是按人頭,只要有頭腳,就得要打票,你想怎麼搞。

少婦懶得吵,無奈把錢交,乘客沒奈何,只好把頭搖。

有人拍了照,發到網上瞧。當地交通局,查實就開刀:車停人下崗,當面把歉道,營運證也扣,全縣廣通告。



這個售票員,要錢臉不要,嘴巴一張皮,隨口亂定調,以為慈禧當,天下一手操,違背常規行,真是有蠻寶。點贊交通局,處理做得好。對待咯號人,就是莫輕饒。否則給點水,它就浪滔滔,只有嚴懲處,看它咋無聊。


平淡人生一帆順


據瞭解,事件發生於12月5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萬悅廣場發往陳家鋪的客運車上,一名被家長抱在懷裡的1歲嬰兒被要求買車票。

孩子家長:這麼大的孩子還要錢嗎?

售票員:是呢,我們這兒是按座收錢的。

孩子家長:按座收錢啊,那他(孩子)也沒佔座啊?

售票員:只要他有頭有腳就收費”。

視頻中,售票員全程在前面座位上翹著腳玩手機,顯得十分從容得意,而除了以上對話外,還隱約能聽到周圍乘客的笑聲。

說實話,聽完這段對話,河青君也笑了!因為是真的可笑!

眾所周知,1.2米以下兒童乘客車應當免票,這並非只是一個常識,而是有法可循:

2009年9月,國家頒佈最新《汽車運價規則》《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規定1.2米以下的兒童乘坐客運車輛免票,1.5米以下購半價票。對此,全國各客運公司應當積極遵守,全力執行。然而在視頻中,作為客車售票員,卻完全罔顧法規,對1歲嬰兒強行收費,視法規於無物。

而從第一次女子問孩子為何收費,售票員稱“按座收錢”,當被質疑孩子並未佔座為何收費時,售票員又改口稱“有頭有腳就收錢”!可見在售票員看來,無論為何收費都完全由自己決定,乘客無需置疑,儼然一副

“我說了算”的架勢。令人瞠目:到底誰給的她自信?

好在事件經過曝光後,當地懷來縣交通運輸局第一時間處置,並進行了通報:

從事件爆出,到緊急處置,可以說相關部門行動十分及時,並且調查全面深入,值得肯定。而對於設施車輛和駕駛員、售票員的處理也不可謂不嚴格。為此河青君誠心給當地交通運輸局點個贊!

希望通過此次事件,真能嚴查此類亂收費問題,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保證乘客的合法權益!


河北青年報


售票員想錢想瘋了吧

就算不坐車的都知道身高不滿一米二是不用購買車票的,尤其是新聞中間這個懷抱的嬰兒,根本不可能佔任何位置,要求購買車票,有點太蠻不講理了。

本來母親、單獨帶著嬰兒坐車都有諸多不便,出於人道主義、傳統美德,售票員應該多給予關懷、和幫助,不幫助也就算了還強制要求孩子買票,那只是一個還在襁褓裡的寶寶,母親氣不過爭論幾句,售票員竟然說有頭有腳就要收錢。

簡直是想錢想瘋了,最終母親拗不過把孩子的那份錢給掏,值得欣慰的是,因為這件事引發網友熱議,當地交通局立刻做出指示,人現在已經離職,並要求當面道歉。

這個處理結果我還是很滿意的,快、準、狠,這種人再留在工作崗位上還不知道要“搶劫”多少孩童的錢。

對於交通局的處理結果,你們是否滿意呢?


保險島


為什麼出現這種現象呢?在正常情況下,作為客車售票員,是十分清楚什麼人坐車要交錢,什麼人坐車無需交錢,但售票員為什麼說凡有頭有腳都要交錢呢?這是私人貪慾彭漲,利慾昏心所致,一般乘客按人頭買票交錢,錢賬與人數是相互的,但身高不到1.2米的小孩不用買票交錢,不在人數統計內,也就是說,這部分小孩買票交錢也無需統計上交,而是直接入售票員的私人腰包,所以為了貪慾售票員才說了不是人的話,幹了不是人的事。又如客車中途上客也是售票員私撈賺錢的機會,如中途上客至某地規定是10元,售票員卻要收12元,其中兩元落自己腰包。這兩種現象都有勒索的兼凝。要堵絕這種不法現象,必須加強管理加大處罰的力度,發現即重罰開除。


時事關心88


公交公司和售票員,還要臉不?這是典型的要錢不要臉啊!

我覺得,一個小小的售票員,應該還沒這麼大的膽子,連1歲的嬰兒也得收費。這個,應該是公交公司的規定,估計是公交公司想錢想瘋了,所以才規定"有頭有腳就收錢“吧!這樣的事兒,太奇葩了,真的讓人很無語。

退一萬步講,如果真的是售票員想錢想瘋了,說”有頭有腳就收錢“那豈不是以後我們就不能帶有頭有腳的東西了?鴨子、雞鴨鵝是不是上車也都得收費呢?

好像交通部門,有個規定是這麼說的:”1.2米身高以下兒童可享受免費坐車,(乘客只限帶一名兒童)。既然有這麼一個規定,售票員和公交公司還敢如此明目張膽的亂收費,連一歲的嬰兒都不放過,行為無恥到令人髮指!

我也是一個做媽媽的,我家兩個孩子很小我就帶著到處走。除了飛機,嬰兒需要90元的費用,其他的,好像從來就沒要過錢。

在去年的時候,我帶著我家老大(當時孩子四歲,一米出頭)打黑車,我上車之前明確的問價錢,黑車司機說孩子也得要收費,說按照兩個人來收費。

我果斷拒絕乘坐。後來黑車司機後悔了,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乘客,就又過來喊我,說孩子免費,讓我坐車。我直接一句話回他:“不坐了,我窮人,還是老老實實的等正規的出租車和公交車吧!”

新聞中的這位媽媽,也是脾氣好,不想與售票員爭論。如果遇到厲害點的人,肯定直接拿話慫了她,不管她如何說,就堅持自己的原則,我抱著的是一歲的嬰兒,原本就不應該買票的,憑什麼讓我們買票啊。再說了,即使孩子再大點,超過1米2了,也只是學生票,半價呢。

我覺得,這件事,就應該曝光,相關部門,應該得狠狠查一下亂收費,漫天要價的行為了。這事,不僅要查售票員,更得查這家公交公司,必須給出合理的解釋,以及給予最重的經濟懲罰。對於這位好脾氣的媽媽,公交公司和售票員,也理應當面道歉,返回嬰兒的票價,並且給予精神賠償費。嚴懲,才能達到遏制亂收費行為;嚴懲,才能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


幸福魚兒


看完張家口懷來縣處理意見,覺的處理的比較急時公證,對車主和售票員是應該教育和普法了。乘客的權利和兒童的權利是不能侵犯的,不能為了多賣一個坐位收錢而違反規定,不遵守行規,不遵守法律。剝奪國家給予乘客的權利兒童的權利。

作者看完文章發了評論,主要從法規上,各方權利上評論,閱讀量很多(看圖片),評論也很多:大體集中二派,一派是乘客兒童權利不容侵犯,查處的好。佔絕大多數。

另一派是養車的車主怕警察查超載,是按“人頭”計算的。又少賣一個坐位錢。所以不論大小人收費合理。

其實我國各省市交通部門早有規定條例,文件通知,和客運守則規章,均制定了各省市嚴格規定,同時從舊規中按年齡到按身高,均做了規定:大體統一在1.2一1.1米以下身高免費,並且只帶一個孩子,公路客車按拉運總客人數的10%以內帶小孩。也保護車主權利。

如50人座客車可留5名兒童以內,並且可以有坐位或不需要坐位。

這個是各省市根據2009年交通部和發改委文件規定製定。《汽車運價規則》及《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二十五條內容)。

各省市近幾年又制定了不同補充規定。但不論怎麼改也沒改變:1.2米身高以下兒童可享受免費坐車,(乘客只限帶一名兒童,)。

由於時間變化,公路運輸變化,現在與十年前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客車超載(員)問題提到了日程,過去一臺大客車超載幾人沒多大問題,也就沒有矛盾問題,由於近幾年幾起因超載客車重大事故,目前交警和交通運管是嚴查超員的,罰款記分很嚴格,所以客運單位特別是個人承包,掛靠的車主:客車乘坐人員是按“人頭”算,不論大人小孩包括懷抱幼兒,超一個不行,這樣客車就大小人全收費,全國各地很多地方出現了這種現象,車主鑽空收費,乘客和兒童權利無法保障。違被了雙方權利和義務。

出現了怕超員怕罰款矛盾。

其實這是二碼事:兒童不收費是國家給兒童的權利,世界各國汽車火車輪船均一樣。(特殊的飛機不一樣且各國沒有免費的)。

保護幾童權利代表一個國家的未來,一個國家的形象。一個只顧掙錢的車主不是好車主,且違反法規。

由於各省市對公路客運車輛管理比較嚴格,除營運外,還有公益性,特別是各省市還給予客運車輛每年燃油補貼,(叫法不同)各省補助不同有多有少,過路過橋費也優惠等等政策,比貨運車輛待遇要強多了。

但客車的特殊性,要求也嚴格,車輛年檢更嚴格。生命安全更重要。

不論如何,乘客的權利不能侵犯,兒童的權利更不能侵犯,這也是客運車輛的義務和公益。

誰也有過兒童期,同時也會有下代,關愛下代,也是每個人的義務。

全國各地這種亂收費很多,為了保護乘客權利兒童權利,可舉報各縣市運輸管理處,維護公民權益。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當然,現在生活不易,掙點生活費更是艱苦,但無論如何不易,艱難,都應該把我們的一切行為嚴格地控制在法律法規,和行為道德所允許的範圍以內,如果越界了,一是法所不允,二是天理難容,再是違背職業道德,像這個女收費員,落得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划算嗎?

我也在汽車上遇到過一次,行程55公里,票價11元(2年前的事),是一個60多歲的老人帶孫女中途搭車去縣城,這個女孩大約2歲左右,上車後售票員開始收費,老人拿了一張50元的錢給售票員,這個售票員補給老人28元,老人數錢後跟售票員說,應該找39元,售票員說小孩也要收費,要收全票,這是站裡規定的,不信你去問。

這裡,我呼籲,客運部門應該好好管管不講職業道德的客運駕駛人員。


楊哥的


看來今後孕婦上車也要買兩個人的票了,太偉大了,我的國!


敖包相回


這售票是交警的妻子,他老官交警說的只要有頭,有手,有腳,有生命就是按頭算,超一隻手,一隻頭,也是超載,扣分罰款沒商量,這剩車不也是一樣,他交警老官說的,她他是按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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