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弑母被释放,他是否该重返校园继续接受教育?

一个愤怒的不良人


让这个男孩重返校园继续接受常规学校的教育,肯定是不妥的。这样做不一定是在帮他,而有可能害了他的一生。

首先,他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这不是简单的小过错。尽管他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并不代表就可以像事情没发生过一样。就这样将他重新放入社会,有可能像一枚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将会是一个不安定因素。

看看他在案发后的表现,“面对亲人的痛苦和质疑,他险恶若无其事,”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孩子面对这样的事时应有的表现。可能有人会说,这孩子心理素质好。恰恰相反,并不是心理素质的问题,而是他根本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是思想、意识形态问题,这是件很可怕的事。

再看看他说的另一句话:“我又没有杀别人,我啥的是我妈。”这表明在他的心里认为,杀人是不是错了并不重要,关键得看杀的是谁。只要杀的是他觉得应该杀的人就没错。这个孩子的思想和人格已经出了问题,这种问题,不是简单的做做心理辅导就能解决的。一个人的思想和人格是长期形成的,要想扭转,同样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如果不彻底改变他,等哪一天他与同学闹矛盾再次杀入,他同样会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恨的人”。使他将杀人看做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反正不会受到惩罚,导致他越陷越深。

所以,如果想真正挽救他,少管所是最好的选择,必须让他长期接受法制教育,才可能慢慢让他改邪归正,常规学校的教育起不到这样的作用。

有些事情不可以死搬教条,不能仅仅因为年龄问题,就纵容一个罪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将罪犯排除在外。

如今,未成年人犯罪频频发生,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犯罪是受保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不可成为法律惩戒的禁区。所以,这个男孩不适合去常规学校学习,应该送进少管所。

大家觉得这个男孩应该送回常规学校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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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看到惨案的发生,我感到震惊!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冷漠到可以杀了自己的母亲,还没有悔罪思想:我没有杀别人,我杀的是我的妈妈呀!


看到惨案的处理结果,我又一次震惊了!

一个亲手杀了自己妈妈的孩子,能让他回家,谁还敢管教他,难不成要一颗定时炸弹💣继续危害其他人吗?下一个会不会是他的爸爸,爷爷,奶奶……想想就让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杀人的孩子说:学校总不能不让我上学吧!

可是谁又能容忍一个杀了自己妈妈的小畜生与自己的孩子同桌共读呢?值得商榷!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付出代价的!过分的宽容会助长他嚣张跋扈的气焰,稍有不顺,他是不是还要举起屠刀呢?谁敢保证?

一个教育出“杀人犯”的家庭,还能把“杀人犯”教育成“好人吗”?

一个教育失败的家庭,要继续承担教育“杀人犯”的重任,情何以堪呀!也许换一种管教方式会更好!


自由飞翔YouGuKe


我记得小时我家大人给我讲了一个古代故事:

说的是古时候有个官员微服私访时听见有个老婆婆在叫:孙儿打奶奶喽,孙儿打奶奶喽,于是该官员扭头一看只见一个老妇人抱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那小男孩正用双手使劲地打老妇人的脸,于是官员一声大喝,那小男孩并不停手,于是官员叫随行把小孩拉将下来,下来后小孩还要冲上去打他奶奶。于是官员问明原委原来小孩奶奶只是个小事没有满足他,那官员当时就亮明身份后现设公堂,打老人在古时应为极为仵孽的重罪,理当斩首,孩子奶奶一下慌了不停求情放过他孙子并说他不懂事才犯的错,官员说懂不懂事不能由你说了算,于是叫人取来两个碟子,里面分别放上鸡屎和黄糖(两种颜色差不了很多)叫那小孩子吃,结果小孩选一下选中了黄糖。于是官员当即面露杀机,说道:连鸡屎和糖都能分清还不懂事!后话我就不想说了,那是在人治时代发生的事。但深深印入我的脑海,让我知道不该做的事永远不能去做!

我说了这么多话是啥意思?就是从小娃娃不要只关心他(她)吃好没有和课本上的知识学好没有,生活技能和对生命的敬畏一定要教他和让他知道。越早越好!


狐狸糊涂太狼


他不应该回到普通学校而是应该去少管所之类的特殊学校接受惩戒和教育。

首先,我们讲讲为什么他不应该再回到原来的学校上学。

1,站在其他家长的角度看,大家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和12岁的弑母男孩待在一起。连自己的母亲都敢杀,而且认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的底线在哪里?

2,站在学校老师的角度看,他们虽然口头上不能拒绝12岁的吴某回来上学,但内心绝对是抵触的。仅仅是因为不满母亲管教他就能持刀弑母,哪个老师还敢管这样的学生?他不满14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细思极恐!

3,站在其他学生的角度看,他们也不会愿意继续和吴某待在一起学习。况且这种没人敢管教的孩子又会给其他学生带来怎样的安全隐患尚且是个未知数。

4,站在教育吴某的角度看,他在杀害母亲后曾认为杀的不是别人而是他妈妈,言下之意就是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想继续回学校。如果真的让他回学校,在吴某心里恐怕还真会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情。在他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之前,不应该让他回归普通学校。

但是,如果把吴某放任不管也是不合理的,应该将其送往少管所等特殊教育场所。

之前曾看到过一个特殊案例,犯罪嫌疑人韦某木的经历令人深思。



最后我还是想说,应该适时下调入刑年龄了,有能力犯罪就应该有责任承担其后果,对待某些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要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


夜雨如书


一个12岁大的孩子,不好好读书,却爱上了打游戏、吸烟,这是家长最不能容忍的地方,因为母亲的惩罚,却把母亲用菜刀砍死,想想这是一个多么疯狂的孩子,如果不加以管教,长大了还不是一样自我毁灭!

虽然,由于未达到法定年龄而被公安机关释放,但不等于他就是无罪的。在他没有悔过之前,重回学校是不可能的!任何学校也不可能接纳一个“杀人犯”,而且其他学生家长也不会同意这样一个“恶魔”呆在自己孩子身边!

再来回顾一下案件的经过,2018年12月2日晚间9点多,湖南12岁男孩吴某吃完晚饭后在家抽烟,母亲不让抽,说上不听,其母便用皮带抽打了儿子,儿子一气之下,拿起厨房的菜刀将亲妈砍了20多刀,惨不忍睹,年仅34岁的母亲含恨当场死亡。

杀死母亲后,吴某显得非常冷静,并未有一丝害怕之意,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带着2岁的弟弟,还用母亲的手机向老师请了假。

更令人气愤的是,吴某杀死自己母亲后,面对亲人的质疑,他竟显得若无其事,还说道,“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悦游四方


虽然吴某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但是他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受教育权利是每位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所以无论是从法律逻辑角度,吴某重新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是没问题的。

然而,现实是如果吴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会造成何种影响呢?

首先,就吴某本人来讲,他不一定会吸取“教训”


现实情况是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他也没有得到什么“教训”,既没有被判处刑罚,也没有被施以苛责,唯一的是来自公众的指责,我想周边人的指责根本打动不了吴某这颗冷漠的内心。

其次,就学校来讲,如果学校接受吴某继续读书,那么其他家长会怎么办?


我想不言自明,估计一大批家长要么向学校抗议,要么将孩子转学,毕竟吴某对于“杀人”已经轻车熟路,谁敢保证某一天,吴某“兽性大发”,情绪激动之下要了自己孩子的性命。

最后,就其他孩子来讲,会被会“跟风效仿”


吴某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仍然可以继续读书,这绝对是一种很大的“讽刺”,会不会引起其他孩子的“跟风效仿”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在未来发生矛盾之时,尤其和自己家人发生矛盾后,吴某的事例会助长孩子内心熊熊燃烧的火焰。

所以,我不建议吴某继续回学校读书。

问题又来了,如果吴某不继续回学校读书,他得不到很好的教育,愤怒的种子加上无人管理,很可能会发展成为一名“社会渣滓”,想来很是可怕。

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我又希望他回学校继续读书,但不是普通学校,而是专门针对此类孩子进行管教的特殊学校。


秘语相传


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男孩太可怕了。非常冷静地凶残地杀死自己的母亲,处理现场,丢掉菜刀,还用母亲的手机给班主任发请假信心。可见这个孩子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甚至可以说他是有蓄意谋杀的行为。甚至在被抓之后,指认现场的时候还带着笑。接受盘问的时候认为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杀得是自己的妈妈而已。冷血,无情,凶残。

孩子又怎样,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难道一条人命就应该这样消失吗?他现在知道了,我杀了人,但是我未成年,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回到社会上,会不会为所欲为,更加肆无忌惮呢?

回到学校,家长们当然担心,因为他的凶残,冷静和可怕,没有家长放心自己的孩子能和这样的一个人在一起,完全没有安全感。

他的亲戚会收留他么?不会,如此无情无义的人,连自己的妈妈都可以杀死,谁敢收留他。这个孩子只有一条路走,就是在社会上流浪,结果呢,后果大家可想而知。就是给社会留下了一颗毒瘤。

不要再用未成年来说这件事情,有动机,有预谋,难道还不应该好好管教吗?


木小暖同学


该:是站在他父亲的角度,不该: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

虽然是个孩子,但是他见亲属说的话是“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听闻此话毛骨悚然!散心病狂啊!

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拿着刀要砍他奶奶,他爷爷拿着个大扫把跟他对峙。原因就是跟他奶奶要钱充游戏卡,他奶奶不给,就要杀了他奶奶!

法律的过分偏向未成年,让我们看着这样的小恶魔慢慢长大,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法院这样判纯属是推卸责任,把不稳定因素推给了家长社会和学校!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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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掉线


男孩年龄小,胆大把天包,不服母管教,报复恶挥刀。杀母赴阴曹,如同割棵草。带弟家睡觉,半点心不敲,信电从容搞,请假老师告。


指认现场到,镇定一脸笑:我杀我妈妈,这不是乱搞。是人都惊悚,攥拳把头摇。

如此男孩歹,真是很难瞧,放回学校读,众人受不了,应关管教所,学习加改造,如若真悔改,成年亲属交,如若仍不改,那就坐穿牢。自古恶有报,不能太轻饶。


平淡人生一帆顺


看到这个案件想到之前看的美剧《犯罪心理》,其中有一集讲的是一个10岁的哥哥杀死了自己7岁的弟弟,父母请来做警察的朋友寻求帮助,警察朋友帮忙把弟弟伪装成另外两起连环杀人案的受害人。父母和警察朋友出于对哥哥的保护,认定哥哥是误杀了弟弟,觉得哥哥是可以挽救的不想一下失去两个孩子,所以隐瞒下这件事。但是哥哥对杀死弟弟一事没有表现出任何愧疚和补偿的情绪,哥哥还是照常玩耍,照常吃零食,在父母面对记者录寻人启事时哥哥也表现得很不耐烦。事情的最后“好吃叔”小组查明了真相,找到了被警察朋友抛尸的弟弟,尸检查明弟弟的喉咙里有哥哥塞进去的飞机模型零件。通过这样一个细节,他们断定哥哥有反社会型人格,对父母说当哥哥杀死弟弟的那一刻他们就失去了两个孩子。

电视没有后续,没有讲哥哥到底面临怎样的结果,但结合《犯罪心理》系列剧的轨迹,反社会型人格犯连环杀人案的比例明显很高很高,不加以治疗及长期的心理疏导是没办法治愈的。

放在这件事上虽然情况不尽相同,一个是现实一个是影视剧,但本质还是有类似的,12岁的少年杀害母亲后没有任何羞愧,还能带着弟弟玩耍,自己冒充家长请假,而且两件事的起因都不大,一个是不服母亲管教,电视中是弟弟弄坏了哥哥的飞机模型。

现在的结果说的好听是家长管教,说的难听就是没人管教,这个少年的家长有几个是高知份子,有几个是学习过问题少年教育、心理疏导的?返回学校遇到管教严厉的老师怎么办,遇到惹他生气的学生怎么办,老师不管,学生不惹都是不可能期盼的事,不能因为一个问题学生让身边健康正常的学生老师受惩罚!难道真的要再用生命健康做代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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