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洛陽一社區主任貪汙13.5萬元,被判刑

買一塊景觀石花3萬元

經暗箱操作後

身價直升至16.5萬元

……

近日,西工區人民法院審理

一起由西工區監察委辦理的

職務犯罪案件

洛陽市某社區主任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判刑

該!洛陽一社區主任貪汙13.5萬元,被判刑


被告人毛某是西工區某社區原主任。今年1月,毛某主持召開社區辦公會議,決定採購一塊景觀石放置在社區辦公樓大門口。隨後,毛某到南陽某地花3萬元購買了一塊景觀石,卻虛開了16.5萬元的購置款發票在社區報銷,並將實際花費之外的13.5萬元佔為己有。後經人舉報,事情敗露。


該!洛陽一社區主任貪汙13.5萬元,被判刑


西工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毛某作為社區主任,利用職務便利在其負責的集體事務中虛報冒領,侵佔集體資金13.5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鑑於毛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初犯,且歸案後主動退回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該!洛陽一社區主任貪汙13.5萬元,被判刑


最終,西工區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決被告人毛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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