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餘查辦一起利用微信平臺侵犯著作權案

2017年5月,江西省新餘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上級轉辦線索,反映江西每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每日網絡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傳播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嚴重侵犯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經查,每日網絡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某,除“每日網絡”外,還分別在江西、深圳、上海各地開辦公司及工作室共計十餘家,開通使用微信公眾號43個,共有粉絲7.4萬人,註冊域名69個,其通過視頻管理系統從互聯網上採集影視資源在線提供給手機端用戶觀看,並通過“有盟網絡移動廣告平臺”和微信公眾號“打賞”功能牟利。經公安機關認定,陳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傳播1162部(集)影視作品。該案被列為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五部門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2018年11月22日,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對陳某利用微信公眾號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依法宣判,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陳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沒收扣押的平板電腦、電腦主機等,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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