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廠商發通知聲援華為,將處罰買蘋果手機員工的行為值得鼓勵嗎?

鄧繼敏


作為一家中國企業想法很有新意。但是對於公司內部員工的做法,我就不太認同。

第一;如果只是針對即將購買美國產品員工,給予告知,如果明確告知知情情況下,購買就給予處罰,這個無可厚非。那麼這個是可以理解,也什麼毛病。

第二;如果在處罰文件出臺前,就已經購買了美國產品員工,我個人認為就沒必要進行懲罰。但是可以提醒有關使用美國汽車和蘋果手機的員工,禁止相關產品進入公司即可。因為他們購買之前事件都還沒發生,不能一棒打死所有人。

第三;如果都提倡不合理懲罰制度,對於國內企業而言,我不認為這種企業行為作風,會給公司員工帶來更多歸屬感,反而會加劇員工對公司做法不人性化,沒有徵詢員工想法,就直接實行懲罰頒佈,這是對員工的不尊重,也是對企業的發展帶來隱患。除非都是全自動機械化企業。

第四;公司制度文件可以隨意拿來曝光?為什麼要曝光於網絡?特意為了增加企業關注度?還是個人所為,為了博眼球?當然每個企業和個人都有這個權利。我們不能干涉太多,只求有合理性。

第五;企業愛國,支持國家品牌,是值得表揚讚賞的。但是在愛國的同時,員工不應該成為企業愛國的犧牲品,他們的享受自由權限,不應該被企業用來愛國綁架的藉口。

第六;對外企業如何強勢愛國,我沒什麼意見,對內不要把槍口對著自己人,有能耐企業你可以聯合全國企業對美國品牌進行經濟制裁。而不是逼著自己公司人員就犯,以達到目的是不可取的。


一葉知秋JC


當我們抵制蘋果手機的時候,我們在抵制什麼?

表面上廠商抵制的是一間美國公司,然而這間美國公司最主要的工廠卻是設在中國的富士康。對蘋果手機的抵制,會層層波及到在富士康工作的中國工人。


《紐約時報》今年4月份發表了一篇文章,叫《在貿易戰中,中國可能抵制美貨。這會產生反效果》。其中提到:擁有800多會員的駐華美國商會表示,超過三分之一的會員公司在中國有著超過1000名僱員。這些公司包括像蘋果和耐克這樣把工廠設在中國的美國公司,也包括很多中美合資企業,比如雪佛蘭。

美國企業與中國經濟早已緊密相連。

這就不難理解《環球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緊急!美媒提醒中國使用手裡的“終極武器”,我們千萬別上當!》的文章,其中“終極武器”指的是抵制美貨。《環球時報》的文章說:“抵制美貨”對我們的損害很大。我倒沒覺得美媒有“提醒”的意思,作者倒是費了一番口舌呼籲大家成熟、理性,不要盲目抵制美貨。

連政府喉舌都出來說不要抵制,足以見得美國企業在中國經濟中確實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那麼抵制到底有多大效果呢?

2012年由於領土問題抵制日貨,日本車在中國的銷量確實多年不景氣。2016年由於韓國支持美國設置導彈防禦系統,國內關閉了樂天瑪特80多間分店。

抵制確實能令外國企業受損,然而它在政治博弈中起的作用並不大,倒是使得很多中國同胞丟了工作。

抵制X貨彷彿是我們的一個出氣筒,然而受害者往往也包括我們的同胞。


方可成的新聞實驗室


在這個時候,夢派科技官網發佈《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公告,在我看來這就是最能體現中國人的愛國精神。如果有更多這樣的企業都來聲援華為,停止採購美國品牌,我想才會讓美國政府,美國的一些企業真正知曉中國人的厲害,嚐到中國企業不好惹。

最近,我想很多中國人都在關注華為CFO孟曉舟事件,她在加拿大受到的非人道主義的對待,無疑讓人看到美國對華為遏制之手伸的有多長,其做法有多霸道。而我們很多國人如果都能團結起來,相信定會讓美國政府吃夠苦頭,讓他們黑惡的手不敢隨意侵害中國人。

而有些人則在那說什麼不贊同像夢派科技公司的做法,甚至還有人說這家公司在炒作自己。如果你有這種想法,本身就說明你內心是骯髒卑劣的。因為你連最起碼的愛國愛同胞的情感都沒有,怎能讓人瞧得起你呢。華為這麼多年在海外征戰,為國人繳納了大量的稅收,為民族品牌立下了汗馬功勞,值得我們尊重,更值得我們聲援。

總之,我贊同愛國就要用國貨的觀點,當下更願意加入聲援華為的隊伍之中。希望孟晚舟女士早日回國,祖國和人民在期待著你平安歸來。


韓國成老師


這一決策的出發點值得稱讚,每一條款的字裡行間都洋溢著愛國情懷,首先我對該公司深明大義的國貨情節表示欽佩。但是,如果從法律視角來看的話,該通知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嫌疑,建議予以修改完善。

據報道,夢派科技官網今日發佈一篇題為《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公告,公告表示,公司所有相關產品設計,優先使用華為海思的芯片方案,員工個人購買華為和中興手機,公司給予市場價格 15% 的補貼。但是,

若員工購買蘋果手機,按照市價,公司給予 100% 的處罰公司辦公設備、連同員工購車均停止採購美國品牌,但員工或代理商若取得出口美國訂單,將給予雙倍獎勵等。
顯然,該通知裡第3點、第5點稍有不妥。第3點說如果員工購買蘋果手機,價格多少則罰款多少。也就是說,公司禁止員工購買iPhone ,如有不從則將會被罰款。但是,公司是否有權禁止員工購買iPhone 呢?從法律上來說是否定的,因為公司應當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而是否購買手機、購買什麼品牌的手機,屬於員工作為消費者享有的自主選擇權,公司是無權干涉的,更不能因此罰款。

第五點公司禁止員工購買美國車,同樣侵害了員工的消費自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實,如果站在理性思考的位置來看,自近代以來就有過很多次“支持國貨、拒絕洋貨”的愛國運動,但是這樣做在本質上和閉關鎖國有什麼區別呢?我們要從根本上弘揚國貨,要努力提升國貨品質,而不是一昧禁止洋貨。事實上,在經濟全球化日益發達的今天,要禁止洋貨談何容易?

因此,我建議將第3點、第5點改為“建議不購買iPhone 和美國車”要好些。


冰焰


我看到這個新聞後,認真查閱了該公司的文件內容,整體上說體現了這個公司從實際行動出發對華為的支持,但其中有兩條,也是最引起爭議的兩條:

第3條:員工購買蘋果手機,按照市場價格,公司給予100%的處罰。

第5條:公司及員工購車,停止採購美國品牌。

一個公司作為一個法人組織,對於員工購買使用國產品牌進行獎勵是公司自主行為,任何人無權干涉,而且也屬於倡導性的激勵措施,沒有任何問題。

但員工是否購買美國品牌產品也屬於個人消費行為,與公司經營行為沒有任何關係,公司也無權對員工的個人消費行為作出“處罰”行為,法律法規都無權對個人正常的消費行為作出處罰,一個公司的“紅頭文件”更沒有這個權力!

表達對華為的支持無錯,但一個成熟的企業,所作出的任何決策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你可以對員工購買使用國產品牌進行獎勵,這是企業的權力。抵制美國品牌卻不可以採取“強制力”,可以用倡導、建議的方式提倡員工不購買、不使用美國品牌產品。也可以禁止美國品牌產品進入本公司或用於本公司業務。也就是:你可以買,那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帶到公司,不能用於公司的業務。

如果我是該公司老闆,我會把第3條和第5條做一個簡單的修改:

第3條修改為:本公司建議員工不要購買蘋果手機,禁止在公司以及在工作聯繫中使用蘋果手機及其附屬產品,違反規定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5條修改為:公司購車停止採購美國品牌,建議員工購車不採購美國品牌,本公司停車場地禁止停放美國品牌汽車,所有涉及業務工作用車均禁止使用美國品牌汽車。


天下論談


大實話:這值得鼓勵,如果人人都有這般覺悟,那麼無疑會增加中國企業在國際上的信心和影響力。

對於近日多家企業發佈聲明支持華為的做法,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支持的。在之前,如果有人大肆宣傳抵制外國貨的時候,我一般都是持反對意見的,並且也會認為這種做法很愚蠢,畢竟,現在的世界,哪個產品出來不是多方合作的結果。但是,這次,我是支持這些企業的聲明的。

首先,就華為本身的產品來說,客觀來講,在世界範圍內是可以排的上號的。可能有人會覺得我這種說法有些誇大了。但是,你仔細想一下,如果說華為的產品或者華為公司在世界上沒有影響力,為什麼最近會招來那麼多外國狗腿子的抵制。說現實一點,如果就是一個普通小廠做的東西,是家庭作坊出來的小商品那樣的。你不買就不買了,根本沒有任何必要以舉國之力去宣傳抵制吧。這其實和我們這些企業聲明要對購買蘋果手機的員工進行處罰一樣,因為我們也需要承認蘋果的產品確實也不錯,我們需要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

不過,雖然蘋果的產品好,但是,在民族大義面前,這個好是應該被放棄的。並且,客觀來說,華為的產品也不差,就我個人來說,我也用過蘋果手機,也用過華為手機。只要是價格高的旗艦手機,都好用。當然,也有人可能會說,那蘋果在中國有那麼多代工工廠,也是養活著很多打工者,這樣做豈不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嗎?確實,這個方面的原因確實會有。但是,我們應該明白,這到底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呢,還是傷敵一千,自損三百呢?我想大家應該都知道蘋果手機是世界上利潤最大的手機吧,那麼這個最大利潤是誰賺了呢?肯定是蘋果公司嘛。

並且,就現實的情況來看,如果說我們都不買,不用蘋果手機,轉而使用同等價位的國產手機,如小米、ov、華為等,那麼是不是這些工廠的訂單就多了,這些工人還是有錢賺的。再者說了,就拿三星目前在中國市場的情況來說吧,之前三星也不是在中國市場佔有很大的份額,那現在呢?基本上很少見有人用三星了吧,那又有多少人被影響了呢?

所以說,一些個人意識不到位可以理解,但是,作為企業則更應該有社會責任和擔當。只有你站起來了,別人才不會低看你,如果跪著打架是永遠打不贏的。雖然別人的武器裝備可能要比我們的好那麼一點,但是,如果你因為這個就放棄抵抗,那隻能任人宰割。

最後,也希望大家在關鍵時刻支持華為!戰爭勝利了,大家還是朋友,你想買誰的就買誰的。畢竟,我們不差錢,但是不能差志氣。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夢派科技一夜成名。我個人更傾向於認為,它發佈《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更像是一個營銷手段。它鼓勵員工購買華為產品,處罰購買蘋果電子產品的員工,對於這兩個品牌的銷量來說,沒有任何影響。注意,是沒有任何影響!

按照普通人的邏輯,似乎大家立刻認為該公司非常的愛國,和美國勢不兩立。再看其公告內容,發現該公司無外乎是懲罰買蘋果產品的員工,鼓勵把公司產品出口給美國的員工。

抵制國外產品和愛國沒有直接關係。買國外產品並不代表你不愛國,買國產也並不代表你愛國。

如果所有的美國進口商也學習夢派科技,拒絕進口中國產品,美國民眾也不再使用這個商品。我想對中國的貿易衝擊非常大。

2017年,美國與中國雙邊貨物進出口額為6359.7億美元。其中,美國對中國出口1303.7億美元,自中國進口5056.0億美元。也就是說,這賣到美國的產品遠遠多於從美國進口的商品。

這個一旦發生激烈的貿易戰,受傷更大的一定是中國。今年上半年的中興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一國的政府都不會做的事情,你一家小小的公司出這個風頭,不是營銷是什麼?


紅谷新視界


為什麼不值得鼓勵呢?美國為了自己國家的公司利益,直接動用政治的手段!我們這是個人的自發性愛國行為有什麼不妥?不要忘了,華為的總裁還沒有回來呢,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拿出之前我們抗擊樂天的團結,把美國有關的利益方一次性震懾到位,讓他們知道我們中國人不是不是軟柿子,不是好惹的!



安智科技狐


當然是支持華為,支持國貨,深圳廠商發聲明聲援華為,作為一貫謙卑的我們,我欣喜,終於有一個企業敢跟美國的品牌叫板,這才顯示出一箇中國企業的態度,不需要看別國的臉色!不需要靠洋品牌吃飯。美國一邊再其市場制約著華為,一邊再我國市場上兜售著蘋果,憑啥我的東西不能在你那兒賣,而非的買你的產品呢?這種不公平的買賣,我們為什麼要做呢?這種霸道也該整整了,中國就應該封殺蘋果在我國內的經營權,抵制洋貨洋垃圾。

早幾年在韓國,看到滿大街跑的幾乎都是韓系車,人人手裡用的幾乎都是“三星”機,是他們喜歡自己產品的性能品質嗎?我看未必,更多的是一種對國家的情結。如果說,這就是愛國的話,至少這點咱們不如人家。

一個國家的自有品牌,如果自己人都嫌棄,都不支持它,足以說明人心的渙散,錢都被別國掙去了,肥水都澆了外人田,鼓了洋人的腰包,這邊又抱怨國窮人窮腰裡錢包癟,這是什麼邏輯啊!

咱們國人總是喜歡國外的洋品牌,以至於鬧出在國外買了自己的產品回來的笑話,似乎擁有一款洋品牌方能彰顯其奢侈的身份,現在我們的電子產品,無論質量功能,可以說已經和有些洋品牌不相上下,又具有價格優勢,我們國人用自己的品牌,自己的錢落入自家的金庫,拉動國內經濟發展,國家繁榮了,百姓的日子也就好過了,我們何樂不為呢。


水流無痕


公司要聲援華為,咋樣都行,但請勿綁架員工好不好?我們不要做憤青員工,員工有自己主見、自己的甄別意識和判斷,即便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都有自己選擇購買哪個國家電子產品的權利。

員工買哪個國家的電子產品和設備,那是員工的事情,公司應該明白,你沒有權利去幹涉員工購買電子產品的權利。你可以鼓勵員工去聲援華為,購買華為的手機,你甚至可以給予此行為進行補貼,單位也可以選擇不購買美國電子產品或者購買蘋果手機,但是,員工購買了,你去處罰,甚至不給晉升和提拔機會,還要求員工主動辭職,這樣的做法不僅不提倡,甚至是法盲行為,我甚至懷疑這兩家公司的老闆是憤青,基本的勞動法都不懂,真的是一個笑話。

我仔細查了下,到目前,一共有兩家公司發佈了購買華為手機給予補貼,購買蘋果手機給予處罰。夢派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第三條提到,公司員工如果購買可蘋果手機,公司按照市場價100%進行處罰,如此行為,我覺得,不僅不妥當,甚至有點極端。你有什麼權利去幹涉員工購買其他國家(包括美國)電子產品和設備?這是員工的自由,企業是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利去幹涉的。

星聚宇光學有限公司在《關於聲援華為的通知》第二條提到,購買蘋果手機,不給提拔和晉升機會,適當時候讓其主動辭職,第四條,公司員工購買美國產品,也不提拔和晉升機會,適當時候,公司希望本人主動辭職。還是那句話,人家員工買什麼電子產品,買哪個國家的,跟你有什麼關係?你管的還真多,咋不去管人家吃喝拉撒呢,員工買了美國產品,就不給提拔和晉升機會,還要求員工主動辭職,我不得不說,這是武斷、奇葩、幼稚的規定,我甚至懷疑這兩家的管理者有沒有一點常識?如此行為,違反勞動法,真正的法盲一個,如果員工真的購買美國產品,公司真的是這樣做了,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最後要說,我們都是健忘的,甚至很多人,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公司有這個規定,誰知道公司老闆目前還拿著蘋果手機和美國的電子產品在玩呢?自相矛盾、兩面做人的人還少嗎?

當初抵制這個一些的貨物和產品,如車子、電視機、冰箱、照相機、手機等,但都是一陣風,過後,當初跳的最高的人,如今,正玩著當初抵制的國家電子產品,正開著這些國家的車瘋狂行駛在馬路上,如此精神分裂的人,在這個社會,非常多,我身邊這樣的就不少。如此行為,為何還要去提倡?那種憤青、分裂之行為,還是少一點好,我們既不做炮灰,也不做憤青,我們要自己做選擇。

員工自己選擇買還是不買,不買美國產品,那是正常他的選擇,買了,也沒有資格去指責,做一個理性的老百姓吧,不要什麼都一窩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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