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謊稱車位有產權進行買賣,是否屬於欺詐?

AHTV法治時空


明顯屬於虛假宣傳

車位分為有產權和沒有產權的。確實年限區別在於,有產權的車位產權年限一般為70年,無產權的車位只有使用權20年。有產權車位可以交易,無產權車位只能出讓使用權,而已還有產權證書,可以上市買賣。

現在變成無證車位,這個價格就差好多,所以買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而且協議裡面要寫清楚使用年限。如果開發商沒有達到要求,可以要求退款或者退回車位,如果不退的話 可以去房管局協調這個事,或者按法律法規來起訴,最後一定能夠良好處理的。


地產銷售總監


我在阜陽碧桂園買了房,買車位時開發商告知產權是70年,可以買賣。哪知道,等付款後才發現車位是租賃的,只是租賃沒有產權,而且租期只有20年,請問律師,開發商是否屬於欺詐?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肯定屬於欺詐行為,所謂欺詐就是隱瞞真相,虛構事實,讓交易對手產生錯誤的認識,並基於錯誤的認識產生交易的行為,所以他這種行為肯定屬於欺詐,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依據這種欺詐的行為而簽訂的合同的話,這位朋友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主張撤銷他購買車位的合同(限於當事人知情一年內)。


AHTV法治時空


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基本上每家都有一輛甚至兩輛車,由此車位的重要性相形見肘,雖然車位是租賃的,但有使用權和交易權,現在每個開發商都是這樣操作,對於業主是沒有任何弊端的,既可以使用車位,後期房屋想轉手車位依然可以進行買賣,不受任何營銷。


界首百事通


現在的小區停車位都是公共的,你還是先了解下政府的政策再說吧。


散步者


不屬欺詐,欺詐的前提是你不知道停車位是沒有產權的,現在誰還不知道小區停車位是公共的,在你明知道車位是租賃的前提下,還說開發商欺詐,開發商就不構成欺詐。


阜城大小事


不屬欺詐,欺詐的前提是你不知道停車位是沒有產權的,現在誰還不知道小區停車位是公共的,如果還不知道真應該給自己好好普及一下了!


界首同程遊


都是一樣的使用,只是說法不同而已,和開發商無關,是政策的問題。


林深見鹿226226212


這個不算欺詐吧。車位無產權是近幾年才規定的。如果是拿地比較早的地塊,車位是有產權的吧


炸裂的脆骨


不屬欺詐,欺詐的前提是你不知道停車位是沒有產權的,開發商進行車位租賃會有使用說明,在你明知道車位是租賃的前提下,車位無產權銷售顧問購房前都會提前告知。


R1223033587


不屬於。首先說車位這個問題,車位其實就是使用權,如果車位有了產權,當然可以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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