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普查」人民日報:為高質量發展提供高質量數據

「经济普查」人民日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即將啟幕。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的一次“全面體檢”。

「经济普查」人民日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

作為全面摸清國情、把握國力的重要調查,經濟普查是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生活和統計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通過對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全面調查,經濟普查將全面掌握我國第二、三產業的發展規模、佈局、結構、形態和效益等重要內容。這意味著,經濟普查所涉及的經濟規模約佔全國經濟總量的90%以上,分量舉足輕重。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普查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新特徵新趨勢,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隨著中國經濟體量迅速增加、經濟主體日益增多、經濟活動日趨複雜、新動能不斷湧現,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的提升,經濟普查正面臨更多困難。此次普查,調查對象約9000萬個,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多達34個,普查工作量之大、協調難度之高,是前所未有的。一些普查對象或存在思想顧慮,或缺乏健全的統計臺賬等基礎資料,可能導致普查“門難進,臉難看,數難登”,直接影響普查的進度和質量。

經濟普查利國利民,與每個普查對象、每個公民的未來都息息相關,必須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對每個普查對象而言,依法普查是法定義務,真實獨立地報送國家統計調查所需的數據,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定權利。《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領導,對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提供的經濟普查資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強令或者授意篡改經濟普查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同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也應認真履行獨立調查、獨立報告職責,嚴格保守普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堅決防範和懲治各種干擾經濟普查數據的違紀違法行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信、準確可靠。

經濟普查是一項浩大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廣大普查對象要珍惜、維護自己的這項法定權利,堅決抵制任何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行為。對經濟普查中弄虛作假行為,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大普查執法力度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為經濟普查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經濟普查即將迎來正式登記時點。要再鼓一把勁、再加一把力,吹響現場登記的衝鋒號,發出普查宣傳的動員令,為高質量發展提供高質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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