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改革什麼時候結束?都改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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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初全國事業單位相繼進行改革,那麼已經到了2018年的年末,預計2020年全部改革完成,那麼就剩餘1年的時間,這次改革涉及人員之廣,改革性質之強烈,在全國引起了軒然大波,幾家歡喜幾家愁,今天就來和大家來談談在編人員的去留!

眾所周知,改革分為三大類進行改革:

第一、承擔一定行政職責的

第二、從事一定經營活動的

第三、從事一定公益服務的

那麼,改革以後在編員工究竟如何安置,這成為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

因此既然分為三種改革方式,那麼肯定就會有不同的安置措施。

第一、承擔一定行政職責的

這一名稱大家可能不是瞭解,假如換個名字大家也就知道了,叫做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一部分不論是招聘還是時間都是和國家公務員考試一起進行,只不過通過考試之後是屬於事業編制。但是不論是福利待遇都是參照公務員進行的。

因此在本次改革中這一部分很可能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那麼憑什麼呢?

很簡單,對於一部分人群本身就全部承擔行政職責,如果直接把這類調整為行政的內設部門,那麼肯定就會轉變為公務員。

那麼對於承擔部分職責的,劃分為行政機構後,任務或者編制不如的可能轉入其他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分流。

第二、從事一定經營活動的

這一部分主要是以生產經營一類的工作為主,如文藝劇團,評估堅定等一系類單位。

這一部分單位應該就會在2020年全部改革成企業,全部改革成為合同制。

第三、從事一定公益服務的

對於第三部分,這一部分是一個重點和關鍵,畢竟這一類設計人員和範圍都非常的廣,因此這次改革的重點也是在這一部分。

公益一類包括:教育類(義務教育、特殊教育等)、科研類(基礎研究或社會公益性科研等)、文體類(公共圖書館、檔案館等)、衛生類(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社會保障類、公共安全類、社會經濟服務類、行政輔助類。

公益二類包括:教育類(普通高中、幼兒園、職業院校等)、科研類(基礎應用科研等)、文體類(文化宮、公園等)、衛生類(非營利性醫療保健,職業病療養等)、社會經濟服務類(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

公益三類包括:時政類報刊,廣播電視,彩票發行,公益性規劃設計,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公益性培訓機構,公證,重要涉密文印機構,經濟仲裁,殯葬服務等。

目前能夠確定的就是高校和醫院,肯定要轉變成合同制,

這個改革可以說是深入根本,可謂是幾家歡喜幾家愁,但是這樣也是為了提高服務和競爭力,在社會日益發展的今天,這無疑是必然的結果。


承德中公教育


事業單位改革根據要求,最後期限是2020年,也就是全部改革完成是在2020年。改革的內容有很大,清理規範、分類改革等等。

事業單位總的改革方向就是分類改革,根據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分類分為行政類、公益服務類和生產經營類三大類,改革方向分別為:

1、承擔行政類:對此類將收回行政職能,移交相關機構後,根據剩餘公益服務職能和任務量等因素,重新核定崗位職責和編制。此類又細分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原則上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單獨設置機構的要在機構限額內進行解決。可以預見,大部分將是僅僅劃轉職能的情況,能夠單獨設置機構的將是極少數。

2、生產經營類:該類改革的方向是轉企或者撤銷。對生產經營較好,可以推向市場競爭的事業單位進行轉企改制,也就是單位性質不在是事業單位而是企業身份。在人員安置上,基本上原有人員將隨安置到改制後的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公益服務類:重點保留的一種類型,事業單位改革的目的就是迴歸本來的公益屬性,對此類將剝離不屬於公益特點的職能,強化其公益屬性。改革後,事業單位序列將僅有公益服務這一類,今後將逐步實現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法人治理等目標。

對事業單位的改革,很多人不知道要改什麼。其實需要改革的東西就在我們身邊,實際工作中多數人感覺不合理的東西就是要改革的對象。比如:人事制度,之前“有人沒事幹、有事沒人幹”的局面也要逐步改善,還有部分間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的現象也要進行改革。諸如此類!

事業單位改革的目的是要逐步理順各項體制、機制,破除種種弊端,共同推動公益事業更好更快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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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資源配置情況,重新分類定位,預計2020年完成改革。

一、201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佈,拉開事業單位改革的序幕。按照計劃時間表,2015年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2020年完成事業單位改革,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事業單位改革,目前已經完成第一階段的清理規範事業單位分類的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以重新分類定位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實施工作。


二、事業單位現狀及改革走向。

事業編制分四種類型。

(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為公益性、非盈利性事業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全額供養,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編制管理相當嚴格。

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改革中,多數轉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這個類型中的一個特殊群體,具有行政職能的、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將不再保留,或轉為行政機關,或將職能劃轉行政機關。

(二)財政差額撥款(定額)事業單位,多為有生產經營性收入,但不足以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開支的公益性單位。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予以差額(定額)補助,同樣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但視生產經營、經費狀況不同,工資、福利待遇有的單位可能高於國家規定,但有的單位時有不達標準、不足額髮放、拖欠情況發生。編制管理相對嚴格。

這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改革中,以生產經營為主業的單位將轉製為企業。

(三)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自負盈虧,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沒有財政支持,特別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意既與企業沒有太大的區別,可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或實行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及工資福利制度,擁有較為寬泛的工資福利自主權,但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因生產經營狀況不同,少數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養老金可能優於前二種類型;但大多數的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和養老金不如前二種優越。編制管理相對寬鬆。

這二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改革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轉為企業。


三、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事業單位分為二類。

(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衛生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非盈利性,財政全額撥款,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穩定性好。

(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高等教育、非盈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工資和福利來源自身營收和財政補助二部分構成,分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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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什麼時候開始改革了?還沒開始哪來的結束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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