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黨員幹部注意:這種行為不只是違紀這樣簡單!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開始徵求意見。修訂草案調整完善了公務員的職務、職級、以及分類管理等有關規定。

小編注意到,修訂草案中增加了有關加強公務員監督的規定,其中提到,“公務員不得有翫忽職守,不擔當不作為,貽誤工作的行為。”

「荐读」党员干部注意:这种行为不只是违纪这样简单!

對於廣大擔任公職的黨員幹部來說,這意味著“不擔當不作為”的行為不僅違反黨內紀律,還或將違法。

近年來,關於黨員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問責通報已屢見不鮮。哪些行為屬於“不擔當不作為”?國家有哪些具體規定?一起來看看。

什麼是不擔當不作為?

日前,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將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頑疾作為整治重點,亮出了利劍。

其中提到,“在履職盡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重點整治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嚴重影響改革發展高質量的突出問題。比如,不顧實際情況、不經科學論證,違反規定程序亂決策、亂拍板、亂作為;弄虛作假,編造假經驗、假典型、假數據,瞞報、謊報情況,隱藏、遮掩問題。”

應當看到,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問題,本質上都是宗旨意識淡漠、“四個意識”缺失、作風不正。現實中,一些黨員幹部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庸政怠政懶政,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該拍板不拍板,“三重一大”事項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處置矛盾迴避問題、推諉扯皮,接受任務拈輕怕重、挑肥揀瘦。

今年7月,天津市通報了8名市管幹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這其中,有的對高科技型生產項目不重視,挫傷了企業家的投資熱情;有的在與企業的上百次溝通中推諉應付、作風拖沓,導致項目長期無法開工建設;有的怕出紕漏、怕擔責任,工作不積極,導致中央補助資金被收回……凡此種種,都是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不抓落實等不作為不擔當的典型表現。

對於不擔當不作為行為有何處罰?

根據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

(二)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

(三)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的。

如何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

今年五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其中就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提出明確要求。

其中包括,各級黨委(黨組)要大力加強幹部思想教育,引導和促進廣大幹部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增強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努力創造屬於新時代的光輝業績。

要落實好乾部標準,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要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改進考核方式方法,充分發揮考核對幹部的激勵鞭策作用。

要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要求,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

要圍繞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強化能力培訓和實踐鍛鍊,同時把關心關愛幹部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要大力宣傳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激勵廣大幹部見賢思齊、奮發有為,擼起袖子加油幹,凝聚形成創新創業的強大合力。

信息來源|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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