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思维理论:可以“群力”慎用“群策”

管理微课堂 · 3

相对于完全由个人做出的决定,人们更愿意相信群体智慧作出的决定,但有意思的是,历史上很多重大的错误决定恰恰是群体作出的。比较著名的是美国60年代发生的“猪湾事件”。当时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顾问团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空降古巴,占领猪湾,借此推翻卡斯特罗政权这一决定,可结果美国却遭到了彻底失败。

9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詹尼斯对大量错误的群体决定进行分析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群体的内聚力越强,就越容易导致群体思维的错误。因为在群体决定时,本来有不同意见者也碍于群体的压力而不再坚持己见。同时群体中的成员认为决定是大家作出的,责任由大家分担,个体较少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就很容易产生从众心理。

怎样防止群体思维带来的不良影响呢?詹尼斯认为,首先,群体领导人应该努力做到公正,并在团队内培养、营造出公开讨论的气氛,鼓励人们提出问题或批评意见;第二,聘请“局外的专家们”对群体成员提出挑战,给群体带来新的思路;最后,在达到一个共同的意见之后,群体领导人应该安排一个“第二次机会”的会议,使得群体成员能够将萦绕在心头的困惑和保留意见充分表达出来。

点评:“法不责众”,所有人都参与决策,就所有人都不对结果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是说群体思维不可取,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群体智慧仍然是推动发展重要且有效的方法,但是从实践中看,“民主集中制”可能会更有效率。就是既要民主,也要集中决策。“全民公投”式的做法最后往往不是最符合大众实际利益的选择,可参见英国脱欧和台湾选举的例子。

群体思维理论:可以“群力”慎用“群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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