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事|兩同事一起喝酒,一起酒駕,猜猜後果怎樣?

天兒越來越冷了約上朋友,涮上火鍋,擼點烤串,喝點小酒人生豈不快哉蜀黍溫馨提醒您

小酌可以,切記不要貪杯更不要酒後開車這不,前陣子漳州市長泰縣巖溪鎮兩個男子約著喝酒談人生不料卻雙雙被蜀黍逮個正著了......

身边事|两同事一起喝酒,一起酒驾,猜猜后果怎样?

2018年11月5日21時58分,民警在漳州市長泰縣巖溪鎮高瀨村路段開展夜查統一行動時,孫某駕駛閩FAW391號二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攔下,民警發現孫某身上有酒味。經酒精呼氣檢測,孫仁軍的酒精含量為202mg/100mL。後經檢驗鑑定,孫 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0.4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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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在同一時間

民警又在執勤點攔下由楊某駕駛閩AZ1D23小型普通客車,他身上的酒味引起了蜀黍的注意。經檢驗鑑定,楊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88.6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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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送孫某和楊某前往醫院抽血的路上,發現他們兩人認識,細問後才知道,原來他們兩人是同事,當晚一起在巖溪某飯店吃飯喝酒,推杯換盞間,兩人一共喝了三瓶多葡萄酒。將近22時,兩人酒足飯飽要回高瀨村出租屋,楊某心想自己喝得少,走村道回出租屋應該不會被查,於是抱著僥倖心理駕駛機動車,沒想到車剛開出一百多米,就被蜀黍攔下了。 犯罪嫌疑人孫某和楊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

涉嫌危險駕駛罪。2018年11月9日兩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於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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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是你的兄弟姐妹親朋好友喝酒了

不僅要勸他們不要酒後駕駛更不要和他們一起酒後駕駛因為

法律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處拘役,並處罰金,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處拘役,並處罰金,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是時候瞭解一下!▼▼▼不少駕駛人認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時不開車,次日開車就不屬於酒後駕駛了。其實,交警在對酒後駕駛的認定是根據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決定的,具體什麼時間喝的酒,對認定不構成影響。也不要天真的認為村道小路遇不到蜀黍蜀黍查酒駕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您覺得本文不錯,請點個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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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平安 我們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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