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套路貸”案件獲有罪判決

近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轄區首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蘇某、薛某、馮某被雁塔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被告均獲實刑。

  被告人陳某長期在西安市從事個人貸款業務。被告人蘇某就職於某金融服務外包公司,長期幫助陳某製作借款及租賃合同、設計借貸方案、提供借貸資金、記錄賬務、介紹中介及貸款客戶、查詢客戶房產信息。2018年6月,蘇某介紹其公司工作人員薛某給陳某招攬貸款客戶,陳某與薛某達成協議,每成功介紹一名客戶給薛某返利合同金額的11%,二人從此形成固定合作模式。被告人馮某系陳某同鄉,2018年9月起與陳某經常糾集,在其微信朋友圈幫陳某發放貸款廣告,並幫陳某索要債務。

  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無抵押、快速放款等理由吸引被害人,以“家訪費”“保證金”“行業規矩”“車馬費”等名義誘使被害人簽訂還款規則不明的虛高借款合同,及承租人和租期空白或租期和租金明顯不對等的房屋租賃合同,製造虛假給付事實,肆意制定還款辦法,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還款時以言語威脅、糾纏、跟蹤、侵入住宅、向家屬討債等軟暴力方式索要虛高債務,並間接導致一名大學畢業生因還款壓力自殺。被告人蘇某、薛某、馮某明知陳某所作所為,仍長期幫助其實施犯罪。四人通過實施套路貸行為,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陳某、蘇某涉案數額巨大,薛某、馮某涉案數額較大。

  檢察官提示大家:大學畢業生剛剛離開校園走向工作崗位,都希望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成就理想,但往往因為缺乏社會經驗,容易輕信他人上當受騙。希望同學們能夠學習法律知識,以法明理,學會分辨對錯,遇事用法律保護自己,維護好切身利益。(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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