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所謂通用機槍,就是兼具輕重兩用機槍特徵和性能的機槍,因此又稱輕重兩用機槍,德國人率先發現,因為《凡爾賽條約》禁止戰敗國德國軍隊擁有衝鋒槍和重機槍,所以就研製了MG-34機槍,繞過條約對德軍的制裁,對外宣稱是一挺通用機槍,而不是重機槍。

因此,MG-34是世界上第一挺通用機槍,隨槍附有兩腳架,此狀態時,就是一挺輕機槍,有效射程800米;當套上笨重的三腳架時,就是一挺重機槍,有效射程1000米。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在MG-34基礎上德國改造提升採用了大量衝壓件的機槍,被命名為MG-42通用機槍,採用彈鏈供彈,這兩挺機槍一直服役到二戰結束,是德國軍隊步兵最主要的火力支援槍械,尤其是其中的MG-42通用機槍以其高射速成了一代名槍,成了盟軍士兵的惡夢,美國大兵增其“希特勒電鋸”之綽號。

MG-34開了通用機槍之先河,由於具有重機槍射程遠、威力大的優勢,又兼備輕機槍攜行方便、機動靈活的特點,是機槍家族的後起之秀,二戰以後,有的國家研製裝備並出口了通用機槍。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MG-3:由其前身MG-42通用機槍改進而成,口徑由7.92毫米改成了7.62毫米,萊茵金屬1959年生產,最早西德軍隊將其命名為MG-1,改進型為MG-2,1968改進版命名為MG-3,並正式列裝軍隊。

此槍長1.225米,將有效射程提高到了1200米,含兩腳架槍重11.5公斤,100發彈鏈供彈,戰鬥射速每分鐘250發。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M-60:美國在MG-42通用機槍的基礎上,於1957年研製成功並裝備美軍第一挺通用機槍,採用7.62毫米口徑,槍重10.51公斤,三腳架重6.8公斤,有效射程1000米,100發彈鏈供彈,具備結構緊湊,火力強大,用途廣泛,重量較輕等特點,有是西方國家軍隊大量採購裝備的一挺通用機槍。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PK/PKM:AK-47突擊步槍發明者卡拉什尼科夫研發,上世紀60年代裝備蘇聯軍隊,全槍長1.19米,採用採用7.62毫米口徑,槍重12.6公斤,改進型10.6公斤,有效射程800(輕)-1000(重)米,戰鬥射速每分鐘250發,採用100發或200發彈盒供彈。

此槍裝備了華約組織國家軍隊,具備結構簡單可靠,密封防塵性好,大量採用衝壓、鉚焊結合件的特點;中國軍隊小範圍裝備的80式通用機槍,就是在蘇制PK通用機槍基礎上研發成功,大量用於出口創匯。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MAG :比利時FN公司研製,發射7.62×51毫米北約口徑步槍子彈,彈鏈供彈及氣動式操作,被全球超過80個國家和地區的軍隊所採用,在全球各地的武裝衝突中被廣泛使用,是一挺非常有名的通用機槍。

此槍,屬於那種出了名的可靠、結實、耐操,儘管採用鉚釘作為主要結構方式,其實是一種並不先進的手段,但用在MAG身上感覺還可以,但其份量作為車載機槍顯然還行,但徒步作戰顯得有點沉。

MG-42以後裝備的通用機槍


88:口徑5.8毫米,全球第一挺小口徑通用機槍,顯得非常特立獨行,硬性小口徑槍族化誕下的怪胎,好在產量不高,早已停止生產,軍工也承認是一挺研發失敗的通用機槍。

全槍重11.8公斤,有效射程1000米,150/180/200/250發彈箱供彈,原本打算作為連級火力支援武器,因遠距離射擊精度差的原因,目前已下放步兵班,實際上成了一挺班用機槍,誰都不願馱載或配上笨重的三腳架。

現在,通用機槍的含意已不僅限於輕、重兩項功能,而且還指攜行和車載兩種機動方式;北約的通用機槍既能利用兩腳架、三腳架在地面使用,也可作為車載武器使用,以滿足步兵大都乘步戰車或越野車機動作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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