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新民接受双查

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新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新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山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新民简历

李新民,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山西泽州人,研究生学历,地质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任省煤炭地质局114勘查院地质科技术员、国家重大地勘项目负责人;

1997年11月,任省煤炭地质局114勘查院办公室主任;

1999年12月,任省煤炭地质局114勘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5年12月,任省煤炭地质局114勘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2年5月至今,任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兼任山西汇镪磁性材料制作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淼创地热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二二九煤田水源勘探综合开发公司执行董事。

(太原市纪委监委)

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新民接受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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