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產2000噸食品加工行業鍋爐生物質改造項目分析

截止2018年為止,國家發改委發佈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已經實行了13年。其中主要規定包含:對於中小型燃煤鍋爐,在有天然氣資源的地區應鼓勵使用天然氣進行替代;在無天然氣或天然氣資源不足的地區,應鼓勵優先使用優質洗選加工煤或其它優質能源,並採用先進的節能環保型鍋爐,減少煤汙染。

年產2000噸食品加工行業鍋爐生物質改造項目分析

​而今天我們就通過分享某個年產2000噸的食品加工行業鍋爐改造方案,希望給相關業內人士帶來一點啟發。

該公司目前有4t/h 鏈條蒸汽鍋爐2臺,600萬kcal導熱油爐3臺,目前正常使用的是3臺600 萬kcal導熱油爐,有了這些基礎,下面就是溝通如何通過技術手段對鍋爐進行生物質改造。

改燒過程將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 原有的燃煤系統,都完全予以保留;
  • 鍋爐的承壓部件將不做任何改動 (所以該改燒工程不存在鍋爐本體的安全性問題) ;
  • 鍋爐的煙道、灰渣系統、送風機、引風機予以保留; 可在不停燒鍋爐的狀態下改回燒煤。

與煤炭相比,生物質有以下特點:

  • 揮發分含量遠高於煤炭。 中質煙煤的揮發分大約在30%,而生物質的揮發分高達60%,生物質燃燒有更多的熱量是在爐膛內完成的,火床內的放熱份額要遠小於煤炭,所以從燃燒過程組織來看,必須使用大量的二次風直接進入爐膛,而爐排風的份額應當控制在總風量的40%左右,改造時加裝二次風系統是必要的。
  • 生物質的熱值小於在用燃煤的熱值,按照熱值折算,大約2噸生物質相當於1噸標煤,在相同出力和熱效率的條件下,鍋爐的生物質耗量是原煤(標煤)的2倍;
  • 粗略地說,生物質的容重大約為燃煤的九分之一,按燃料耗量折算,鍋爐爐前煤倉的倉容存儲量完全無法保證穩定的燃料供應,這也是我公司致力於開發適用於生物質的燃料輸送系統專有技術的原因。

改燒方案綜述擬進行以下技術改燒:

  • 利用氣力輸送系統為特徵的專有技術新增一套燃料輸送系統;
  • 利用專利技術新增鍋爐生物質燃燒器;
  • 利用適用於生物質灰的水膜除塵器的專有技術改造除塵系統。

鍋爐改造需遵循的相關法律、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年12月26同起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修訂版,2000年9月1日起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訂,2005年4月1日起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1996年 5月15日起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 年9月1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1998)253號令;
  • 《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 《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環發(2005)114號文;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能[2005]2517號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的通知;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能源[2006]13號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的通知;
  •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 利用意見的通知》,國發[1996]36號;
  • 國家發展改革委第40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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