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最近,關於新零售和品牌商的關係,有觀點認為:

品牌商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品牌商真的是被新零售這隻羊薅羊毛的“豬”嗎?

關於這一點,作為一個行內人,想分享一點自己的看法。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畢竟,“新零售”和“品牌商”的關係,如此大是大非的問題,這可能涉及到整個行業如何順利轉型等。

大威德創始人敬德說:“新零售是品牌商的噩夢”,引起了很品牌商擔憂。

以前電商平臺喊“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被嚇壞的只是經銷商。這次看來“新零售”把很多品牌商也嚇壞了。

▲ 新零售和品牌商難道真的是對沖,無法生態均衡?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品牌商和新零售的區別

▲ 品牌商:關於品牌商的發展,如果沒有過去20年中國零售的大發展,很難想象是否有品牌企業今天的發展規模。

不可否認的是,零售業的發展,不僅味品牌企業帶來了市場機遇,更主要的還解決了品牌企業高舉高大的問題,幫助品牌企業樹立品牌形象,為其整體的市場推進產生非常積極的價值。

追溯,20年前,凡是主動擁抱零售市場、尋求合作的品牌商,都獲得了快速發展,凡是牴觸、遠離零售市場發展的,可能都消失了。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有人說,“新零售”最牛的是:歷史上第一次站在零售角度,試圖全面解讀商業。新零售代表了一個零售變革的新時代。

▲ 新零售的本質:是“無時無刻的始終為消費者提供物超所值的‘內容’”。

我們來看,這裡就提到新零售有四個關鍵詞:“無時無刻”、“始終”、“物超所值”、“內容”。

再結合京東的新零售概念,概況便是:

● 叫無限度,即無限度討好顧客;

● 叫無邊界,即提到的“內容”,涵蓋了商品、服務和體驗以及銷售的前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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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品牌驅動還是渠道驅動?

在這樣的變革下,不管你的供應鏈如何複雜,在新零售時代, 只有兩個類型:

1、顧客(互聯網企業習慣稱為“用戶”)

2、供應商(不管你是品牌商還是經銷商,也不管你有沒有品牌、品牌大小、定位是否清晰,在這裡統統是供應商。)似乎是打破了傳統的營銷鏈條中,品牌商和渠道商的關係。強勢的渠道商和零售商,因為有顧客資源,就可以擠壓上游的品牌商。

品牌商在這樣的格局下,就過得比較慘,沒有議價能力,生存空間被壓縮,只會形成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局面。而變成了一種新的鏈接、營銷、交易與交付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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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要認清2個事實

1、在以往的營銷鏈條上,是品牌商和渠道商的博弈。以前,品牌商為了賣貨要做渠道,他們一直把經銷商當作自己的顧客。經營了經銷商,而沒有控制。渠道擁兵自重,挾顧客以令品牌商的事情太多了。

把渠道養成了巨人,而在組織內部,連接顧客方面卻沒有作為。這是很多總部平庸的根源。遠離了顧客,他們普遍反映對渠道失去控制能力。

2、如今變成了品牌商和新零售平臺的競爭,爭奪的焦點是顧客,即:對C端流量控制權,對顧客的話語權。

歷史是驚人的相似的,品牌商應該思考,我們到底要不要把顧客資產和數據資產交給別人來控制?答案肯定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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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對品牌商是機遇還是打劫?

理解了以上,回過頭來再看,比較關注的,新零售對品牌商到底是機遇還是打劫呢?再這一點的思考上,品牌企業首先一定要看到關於新零售的兩點:

● 新零售在變革傳統零售效率。新零售從技術、渠道、業態創新、理念改變幾個維度改變零售效率。

● 零售將帶來零售的又一輪發展繁榮期。

品牌的繁榮是離不開零售的繁榮的,對於品牌商而言,新零售是機遇還是打劫,我想不言而明瞭。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未來的行業變革需要打破邊界,品牌商也是零售商,零售商也是品牌商,本質大家都是面對消費者的服務商。

從目前商品、市場變革方向看,很多的商品重構、市場重構,需要品牌商必須要全產業鏈的系統規劃,從如何經營目標顧客、如何選擇好的終端模式、如何變革更有效率的分銷模式等方面系統規劃。

品牌商和新零售,協同發展,生態均衡,而不能愚昧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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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如何面對新零售

無疑,新零售的發展將帶來零售又一輪繁榮,也必將對品牌商帶來一次新的發展機遇。

所以,面對新零售,傳統的品牌商都要做出重大轉變了,要適應、擁抱、參與。先是思維上轉變,改變過去的B端思維而變為C端思維,改變過去的中心化思維而變成連接思維、橫向打破的思維。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 首先,適應。必須要看清,新零售代表未來一種變化趨勢,在趨勢面前,所有企業必須要適應,不適應趨勢就可能被趨勢所淘汰。

▲ 其次,擁抱。品牌商需要儘快完成角色變換,按照新消費重構產品體系,按照新零售重構企業的新營銷體系。

▲ 另外,參與。這一點大威德輔導的項目,如智衣邦、德糧昌、樂淘等已經做出一些行動。品牌商對新零售一定不能只想供貨、簡單的操作思路,要深入瞭解新零售對企業帶來的新機遇,探討出雙方更有價值的合作模式。

最後,要說一點,就開頭說的,品牌商擔憂了,可能是過憂了。品牌商的終極大殺器是,在商品交易鏈條中,它承擔了主要價值提供者的角色,渠道商和零售商可以為產品增值,但無法取代品牌商在產品價值中的主導地位。

品牌商,別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大威德營銷新勢力——智慧新零售

所以說,品牌商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顧客資產和數據的重要性,以及面對新零售如何做出有價值的反應,是自己完成新零售的孵化還是借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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