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錦旗贈好警官:感謝人民好交警,救我行為與靈魂

11月2日下午時分,一名男士拿著一根黃色的卷狀物體急匆匆進入石龍交警大隊事故處理大廳並指名要找交通事故處理中隊民警陳警官。民警陳警官正在處理今日早晨抓到的酒後駕駛案件,在電腦前一抬頭就看到淦先生,正當陳警官疑惑不已時,淦先生就把手中的物體鬆開,原來是一面寫著“感謝人民好交警,救我行為與靈魂”的錦旗,落款是“一位醉酒駕駛人的心聲 淦生敬贈”,原來淦先生今日是專程前來送錦旗對陳警官表示感謝的!

好錦旗贈好警官:感謝人民好交警,救我行為與靈魂


9月5日21時40分許,石龍交警大隊的民警在轄區莞龍路路段設崗查車時查獲號牌為粵S20**G小型客車的駕駛員淦某有酒後駕車的嫌疑,經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確認為醉酒駕駛,當時淦某是因為業務應酬,飯局期間把酒言歡,飯局結束得又相對較晚,叫代駕時遲遲無人接單,便心存僥倖地自行駕車回家。在途經莞龍路路段時被交警查獲,淦某被帶回石龍交警大隊約束至酒醒並面臨著相應的處罰。淦先生的案件是由陳警官負責的,在向淦先生詢問資料立案調查的過程中,陳警官多次與淦先生進行關於酒後駕駛可能帶來的危害的交流,期間陳警官直言:“公安部門的執法,處罰從來都不是最終目的,交警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維護大部分人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才迫不得已對小部分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進行處罰。”就是這一番話,讓淦先生深切明白到公安部門的不易,更是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所以特意在今日送來錦旗以表感謝。淦先生說:“在看守所的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陳警官的話,對我自己的行為進行反思,深刻感受到作為一個公民,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能幹違法亂紀的事情,生存環境是大家的,不能因為小部分人破壞規則而打擾到別人的正常生活,甚至讓無辜的人為小部分人的行為付出血與淚的代價,喝酒是小事,酒後駕駛可就是大事了。執法部門也實屬不易,我是真的很感謝陳警官給我上的這一課,助我改過自新,警醒我以後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都必須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酒後駕駛這個事情對我來說真的影響太大了,因為有醉駕的案底,我作為法人代表而不能融資,直接影響我公司的發展,5年內不能重新獲得駕駛證,真的是千不該萬不該酒後駕駛!以後我定必遵紀守法,向陳警官學習!”

好錦旗贈好警官:感謝人民好交警,救我行為與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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