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速遞|撲殺生豬60萬頭!“八條禁令”發佈,這些行為被禁!

近日,農業農村部畜牧獸業局副局長馮忠武表示,自8月初我國首次發現非洲豬瘟以來,累計撲殺生豬60萬頭,防控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近期發生疫情省份特別是主產省還在增加,防控任務依然十分艱鉅、工作極為緊迫。

11月21日,為進一步切實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農業農村部印發《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簡稱“八條禁令”)!具體內容如下,養殖的農友們要注意起來!

農業速遞|撲殺生豬60萬頭!“八條禁令”發佈,這些行為被禁!

11月21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

1.嚴禁瞞報、謊報、遲報、漏報、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2.嚴禁接到動物疫情舉報不受理、不核查。

3.嚴禁動物疫情排查不到場、不到位。

4.嚴禁不履行動物疫病檢測職責、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5.嚴禁不檢疫就出證、違規出證。

6.嚴禁違規使用、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誌。

7.嚴禁違規處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

8.嚴禁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查處。

小農菌認為,農業農村部出臺的“防控八條禁令”十分及時。這八條禁令文字不多,便於記憶,利於傳播。除了上面的八條,公告還強調了以下幾點。

強化疫情排查和報告

農業速遞|撲殺生豬60萬頭!“八條禁令”發佈,這些行為被禁!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測排查,為科學判斷疫情形勢、及時發現和消除疫情隱患打下良好基礎。要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8〕22號)等要求,規範做好非洲豬瘟疫情報告工作。要暢通疫情舉報渠道,及時核查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可按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各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動物疫病檢測職責,嚴格按照檢測結果出具真實報告。

強化生豬及生豬產品檢疫

農業速遞|撲殺生豬60萬頭!“八條禁令”發佈,這些行為被禁!

要推動生豬養殖場戶按照農業農村部第2號公告規定,落實檢疫申報主體責任。對產地檢疫中生豬來歷不明、存欄異常增加、無養殖檔案或檔案記錄不全的,屠宰檢疫中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生豬及生豬產品的,不得出具動物檢疫證明,並督促生產經營主體嚴格按規定處理。要規範動物衛生證章標誌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動物檢疫證明領用登記等管理制度。

強化生豬調運監管

農業速遞|撲殺生豬60萬頭!“八條禁令”發佈,這些行為被禁!

要重點加強對生豬跨省調運的監管,發現違規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的,不得勸返,立即扣押並規範處置。要加強與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運用當地依法設立的各類檢查站,加大檢查力度,併為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撐。要規範種豬調運監管,配合海關部門做好供港澳活豬運輸期間監管工作,嚴格實施各類監管措施,全力保障生豬基礎產能和供港澳生豬安全穩定供應。

養殖者有哪些要注意?

“八條禁令”中有一部分與養殖者息息相關,以下幾點希望大家注意。

1.生豬養殖場戶嚴格落實清洗消毒、全進全出等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切實降低疫病發生和傳播風險。

2.發現非洲豬瘟疫情應及時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舉報。一經查實,畜牧獸醫部門可按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3.生豬養殖場戶在出售或者運輸生豬前,應當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並提供相關申報材料;生豬收購販運單位或個人代為申報檢疫的,要取得生豬屠宰場戶的委託書。

4.生豬運輸車輛要按規定備案,做好清洗消毒。

八條禁令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需要養殖戶強化疫情防患意識、顧全大局。養殖戶不能因為個人利益而妨礙整個疫情防控大局,這樣各項非洲豬瘟的防控措施才能落實到位,從而保障廣大養殖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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