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案無論怎麼判 稱其“動機卑劣”的動機都很黑暗

《調查清樣》—撰文 | 文一刀

1月8日上午,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備受矚目的“張kk為母復仇殺人案”,下午5時許當庭做出死刑宣判。在人民網公佈的判決內容中,有一句特別刺眼,法院稱張kk的行為是“動機卑劣”。

張案無論怎麼判 稱其“動機卑劣”的動機都很黑暗

判決所示的有關動機描述如下:“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kk家與被害人王自新家系鄰居。1996年8月27日,因鄰里糾紛,王自新三子王正軍(時年17歲)故意傷害致張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同年12月5日,王正軍被原南鄭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此後,兩家未發生新的衝突,但張扣扣對其母親被傷害致死心懷怨恨,加之工作、生活長期不如意,心理逐漸失衡”。

相信正常人讀完這段描述都會對張在20年之後所為有“於法不容,於情可諒”的印象,再稍加梳理前後事實將會更加清晰。

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曾跟王家人發生了一次激烈衝突,衝突中,張扣扣的母親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後經搶救無效身亡。1996年12月5日,當地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鑑於王正軍在犯罪時尚未滿十八週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鉅額喪葬費用,最終王正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當年判決書顯示,張家人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包括喪葬費、贍養費、撫養費、死亡補償等共計25萬元,而法院最終判決的金額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經支付的8139.3元喪葬費,張家最終只拿到了1500元的賠償。對於8139.3元喪葬費,判決中稱之為“鉅額喪葬費用”。

1996年8月案發時,王正軍的大哥王校軍在當地的廟壩鄉政府任黨政辦主任,1998年7月,提拔為了廟壩鄉副鄉長。至今爭議最大的是,當年用木棒打死母親的是王家的二兒子王富軍,而法院最終認定的卻是王家的三子王正軍,只因為其當時17歲。

張案無論怎麼判 稱其“動機卑劣”的動機都很黑暗

有專家說:”對於1996年張扣扣母親被故意傷害致死一案是否存在判決不公的爭議,如果張kk和家人對1996年這起案件認定的犯罪事實和判決不服,其實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的”。

又有專家說:“冤冤相報,如果去鼓勵,那麼就沒完沒了了,同時社會也就發生大亂,我們的法律秩序也就會造成嚴重的破壞,所以我們任何人都不能鼓勵用這種方式來解決人際關係中發生的矛盾糾紛。”

張案無論怎麼判 稱其“動機卑劣”的動機都很黑暗

這些說法隱含的前提是司法途徑以及其他體制內方式能夠有效解決相關糾紛並提供一定程度的公平正義。但真正的現實,實在是比這專家嘴皮子摩擦發出的蒼白聲響要無奈許多。張最終面臨的境遇是:母親在自己懷裡斷氣,眼睜睜看著屍體解剖,眼睜睜看著家裡一條人命只落得1500元賠償,這些對人心理能造成多大創傷?會埋下多少怨恨?幼時的經歷,對他成年後的人生軌跡和選擇會產生多強烈的影響?雖然只有當事人清楚,其他人卻也不難想象。

一系列無解的冤情一圈一圈繞出了張kk的人生,在此之下導致了20年後行為的發生,其動機無非是在四處碰壁之後為家庭之冤尋求個說法,這樣行為與近期頻頻出現在頭條中的種種反社會行為有著明顯區別。在20年前王正軍故意傷害(致張母死亡)一案的一些涉案事實仍真相未明的情況下,給張行為扣上“動機卑劣”的帽子,不僅不符合事實而且有別有用心之嫌。

也許,看完張案的一審,只有重讀水滸才能獲得一點心情平復,現摘錄一段“李逵為母報仇沂嶺殺四虎”來陪你度過漫漫黑夜。

“李逵怕李達領人趕來,揹著娘,只奔亂山深處僻靜小路而走。看看天色晚了,李逵背到嶺下。娘雙眼不明,不知早晚,李逵自認得這條嶺喚做沂嶺,過那邊去,方有人家。孃兒兩個趁著星明月朗,一步步捱上嶺來。娘在背上說道:“我兒,那裡討口水來我也好。”李逵道:“老孃,且待過嶺去,借了人家安歇了,做些飯罷。”娘道:“我日中吃了些乾飯,口渴得當不得!”李逵道:“我喉嚨裡也煙發火出;你且等我揹你到嶺上,尋水與你。”娘道:“我兒,端的渴殺我也!救我一救!”李逵道:“我也睏倦得要不得!”

李逵看看捱得到嶺上松樹邊一塊大青石上,把娘放下,插了朴刀在側邊,分付娘道:“耐心坐一坐,我去尋水來與你。”李逵聽得溪澗裡水響,聞聲尋路去,盤過了兩三處山腳,來到溪邊,捧起水來自喝了幾口,尋思道:“怎生能彀得這水去把與娘?”立起身來,東觀西望,遠遠地見山頂一座廟。李逵道:“好了!”攀藤攬葛,上到庵前,推開門看時,是個泗洲大聖祠堂;面前只有個石香爐。

李逵用手去掇,原來是和座子鑿成的。李逵拔了一回,那裡拔得動?一時性起來,連那座子掇出前面石階上一磕,把那香爐磕將下來,拿了再到溪邊,將這香爐水裡浸了,拔起亂草,洗得乾淨,挽了半香爐水,雙手擎來,再尋舊路,夾七夾八走上嶺來;到得松樹邊石頭上,不見了娘,只見朴刀插在那裡。李逵叫娘喝水,杳無蹤跡。叫了一陣不應,李逵心慌,丟了香爐,定住眼,四下裡看時,並不見娘;走不到三十餘步,只見草地上團團血跡。李逵見了,一身肉發抖;趁著那血跡尋將去,尋到一處大洞口,只見兩個小虎兒在那裡啃一條人腿。李逵把不住抖,道:“我從梁山泊歸來,特為老孃來取他。千辛萬苦,背到這裡,倒把來與你了!那鳥大蟲拖著這條人腿,不是我孃的是誰的?”

心頭火起,便不抖,赤黃鬚早豎起來,將手中朴刀挺起,來搠那兩個小虎。這小大蟲被搠得慌,也張牙舞爪,鑽向前來;被李逵手起,先搠死了一個,那一個望洞裡便鑽了入去。李逵趕到洞裡,也搠死了。李逵卻鑽入那大蟲洞內,伏在裡面,張外面時,只見那母大蟲張牙舞爪望窩裡來。李逵道:“正是你這孽畜壞了我娘!”放下朴刀,跨邊掣出腰刀。那母大蟲到洞口,先把尾去窩裡一剪,便把後半截身軀坐將入去。李逵在窩裡看得仔細,把刀朝母大蟲尾底下,盡平生氣力,捨命一戮,正中那母大蟲糞門。李逵使得力重,和那刀靶也直送入肚裡去了。

那母大蟲吼了一聲,就洞口,帶著刀,跳過澗邊去了。李逵拿了朴刀,就洞裡趕將出來。那老虎負疼,直搶下山石下去了。李逵恰待要趕,只見就樹邊捲起一陣狂風,吹得敗葉樹木如雨一般打將下來。自古道:“雲生從龍,風生從虎。”那一陣風起處,星月光輝之下,大吼了一聲,忽地跳出一隻吊睛白額虎來。那大蟲望李逵猛一撲。那李逵不慌不忙,趁著那大蟲勢力,手起一刀,正中那大蟲頷下。那大蟲不曾再掀再剪:一者護那疼痛,二者傷著他那氣。那大蟲退不彀五七步,只聽得響一聲,如倒半壁山,登時間死在地下。那李逵一時間殺了母子四虎,還又到虎窩邊,將著刀復看了一遍,只恐還有大蟲,已無有蹤跡。李逵也睏乏了,走向泗州大聖廟裡,睡到天明。次日早晨李逵來收拾親孃的腿及剩的骨殖,把布衫包裹了;直到泗州大聖廟後掘土坑葬了。李逵大哭了一場,肚裡又飢又渴,不免收拾包裹,拿了朴刀,尋路慢慢的走過嶺來。——《調查清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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