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在於心中有“他人”意識

近日,在市區梅山南路農業科技大廈附近非機動車道上,一位車主為圖自己辦事方便,隨意將車輛停放在道路中間,造成路面擁堵,過往車輛無法通行。途經車輛駕駛員撥打該車主電話,也一直無人接聽,直至其辦完事回來,才將車輛駛離。

時值早上班高峰期,給上班出行人員造成了極大的時間浪費,也影響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我們通常說,文明表現在“一點一滴”,其實這“一點一滴”就是我們時刻要有“他人”意識,也即在作出行為的時候,多替他人考慮一點。如果當時那位車主,能夠替他人考慮一點,譬如別人的車子走不了怎麼辦?好多人上班趕時間被我耽誤了怎麼辦?堵車造成的影響好不好?倘若他考慮了這些,即便自己去辦事只要很短暫的時間,也不會隨意把車子停在路的中間。

闖紅燈、亂停放、不守秩序、大聲喧譁,乃至隨地吐痰,這些“一點一滴”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沒有“他人”意識的一種不文明表現。在同一個屋簷下,我們不是純粹的個體生活,更不是與世隔絕的存在,每個人的言談舉止會對他人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尤其是對公共環境(無論是自然的還是社會的)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事,我們一定要考慮到對他人的影響,把“他人”意識作為個體行為的一根指揮棒,想一想做了之後,會對他人、對公眾產生什麼影響,做出來的行為是不是文明的,當考慮到這些的時候,我們就會做出文明的行為。(張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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