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導讀: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相信大家對“保險”這個詞並不陌生,甚至有些人對保險從業人員十分的反感。是的,咱們在生活或者工作時,經常會接到保險公司打來的推銷電話,相信大多數人第一反應是掛斷電話。其實保險本身並沒有錯,只是保險裡的條款太複雜,很多人聽不懂,也搞不明白。最近有一位丁女士反映,她給自己的女兒買了一份保險,當時說好的20歲就可以取回本金,結果現在卻要等到60歲?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咱們一起來看看吧!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丁女士的女兒是2011年出生的,2013年12月的時候“金華浦江太平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找到丁女士,向她推銷了一份保險。當時業務員說,只要你女兒買了這份保險,這輩子都有用不完的錢了。等到女兒20週歲後,可以拿回20萬的本金,另外還有19萬的分紅。丁女士說,當時打算給女兒存一筆創業資金,所以就買了這份保險。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保險合同的照片顯示,丁女士買的保險名稱是“鴻發年年全能年金保險(分紅型)”,每年要交2萬元,連續交10年。下面還有一個“附加財富管家年金保險(萬能型)”。當時業務員拿了一個平板電腦,一直往上滑,滑到最底部後讓丁女士的丈夫簽字。業務員說,你看這個條款沒有用的,過幾天會有個書面的合同給你們的。

根據丁女士的說法,丈夫是2013年12月31日籤的字。但書面的合同去是2014年2月2日才送到她們手中。這中間已經過去30多天了,後來丁女士才知道,買保險有10天的猶豫期,丁女士懷疑是業務員怕她們退保,特意等到猶豫期過了才把書面的合同拿出來。因為在猶豫期退保,丁女士的錢一分不會損失,只是業務員這單等於白乾了。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等丁女士仔細看了書面合同後,果然發現了問題。原來自己買了兩份,一份一萬元,必須是10年制,而且是終身險。意思就是說,丁女士女兒要等到60歲以後才能拿回本金。保險合同上有個“祝壽金領取時間”是2072年1月2日。紅分險的基本保費是每年1萬元,買了兩份。

丁女士說這幾年來,她一直在向太平洋保險公司投訴希望能退款。卻被告知,現在退保,之前交的保險費會有折損,她只能一邊投訴一邊交保險費。到現在已經交了有10萬元錢。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記者找到了浦江太平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卻說,丁女士已經三番五次這樣子了,你是交不起錢,才這樣說的。丁女士怒了回覆,誰說我交不起,我家的房子一百多萬,存款還有十幾二十萬,我交不起嗎?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要由上級公司來回復。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記者電話聯繫了,太平洋保險金華中心支公司客服部,一位蔡經理回覆,她們是2014年1月1日投的保,保單是1月4日打印出來的。系統記錄了1月6日她們在客戶權益保障確認書,既保險合同回執上籤了字的。這個簽字表示已經簽收保單和發票了。

蔡經理表示,丁女士的這份保險從合同生效開始一直到孩子年滿18週歲,每年都會有一筆1967.22元的教育金,另外還有一份1967.22元的祝福金,在被保險人在去世之前每年都可以領取。此外,還有一些分紅,沒有固定的金額。

至於丁女士反映的其它問題,也已經核實過,業務員的反饋是並不有隱瞞信息。蔡經理還給記者發來一段通話錄音,是2014年1月8日保險公司回訪電話的錄音。

工作人員:請問你收到保單及條款了嗎?

丁女士丈夫:收到了

工作人員:請問你投保前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產品說明書和投保內容?

丁女士丈夫:看過了

工作人員:您簽收保單後有10天的猶豫期,對於特殊人群有30天猶豫期,如果解約將扣除10元工本費後,退還您的保費。解約還會產生一些損失,您知道嗎?

丁女士丈夫:知道的。

蔡經理說,這是丁女士丈夫和保險回訪員的對話。但是並沒有提到祝壽金要2072年才能領取的事情。如果丁女士現在退保,可以退還5萬6千元。丁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她打算向銀保監部門投訴。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給女兒買保險,承諾20歲可領取卻變成60歲?業務員:你是交不起錢

小編有話說:有兩點疑問,1、業務員當初在平板電腦上簽字的時候,為什麼不讓丁女士看清楚合同?一定要等到過了10天猶豫期後,才拿出書面合同?2、業務員為什麼不說清楚祝壽金在等到2072年才能領取?

這些到底是業務員工作上的失職?還是業務員有意在隱瞞顧客?條款不解釋清楚,合同也不讓看清楚,就讓顧客草草簽字。這算不算一種欺騙的行為呢?

各位網友對這件怎麼看?如遇上這樣只要你簽字,不讓看合同的保險,你敢購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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