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護:讓幸福入駐千家萬戶

妇幼保护:让幸福入驻千家万户

妇幼保护:让幸福入驻千家万户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

尊重和關愛婦女兒童,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切實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更是各級人民法院的職責所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司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實現了從紙面規定到保護對象實際享有權利的轉變。

改革開放40年波瀾壯闊,保障婦女兒童工作碩果累累。

40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求真務實,創新機制,多管齊下,以司法的溫度呵護百家幸福,以司法的力度築牢權益屏障。

法制先行 多措並舉——讓“半邊天”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婦女能頂半邊天,婦女是推動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

早在1988年,人民法院在工作報告中就強調,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時要特別注重引導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家庭關係,注重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1992年,我國第一部專門保障婦女權益的基本法律——婦女權益保障法頒佈實施,婦女權利司法保障掀開嶄新的一頁。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社會和婚姻家庭生活經歷了巨大的變化。

人民法院始終與改革同頻共振,從制度著手,以案例指導、業務培訓為抓手,以積極參與推進相關立法,加強法制宣傳,與相關部門協作開展延伸保護等工作為有機補充,多措並舉,為我國婦女的美好生活提供堅強司法保護。

2013年年初,“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離婚案一審落槌。針對李陽外籍妻子李金的“人身保護令”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其實這只是我國已下達的無數個保護令中一個例子而已。早在2008年8月,我國第一道人身保護令已由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發出。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將“依法及時、有效干預”確立為一項基本原則。同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表決通過讓“法不入家門”成為歷史,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撐起一把法律保護傘。

婦女保護不僅要有力度,還要有溫度。

2016年以來,隨著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的不斷深入,聯席會議制度廣泛建立,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等制度不斷出臺,各種創新舉措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湧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日益健全,廣大婦女的家庭生活在司法的支持下更加穩定、幸福。

可以預見,以完善的法律和司法機關的積極作為做後盾,越來越多的婦女敢於打破沉默,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人身權利,守護家庭的溫度。

創新機制 呵護希望——用法治雨露滋潤祖國花蕾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而未成年人犯罪卻給這份希望帶來了陰霾。

1984年10月,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長寧區誕生,人民法院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從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分離出來進行專門審判,開啟了探索、構建中國特色現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征程。

30多年摸索前行,一條凝結著司法智慧與汗水的少年司法之路逐漸形成。

經過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浪潮的洗禮,我國少年司法制度逐漸完善,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工作機制。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兒童被拐、性侵兒童、校園欺凌、家庭暴力等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案件開始逐漸增多,小悅悅、紅黃藍……一個個案件牽動著全社會的神經。

2013年,黨的十八大後的第一個兒童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來到孩子們的中間,在向孩子們祝賀節日時說,“對損害少年兒童權益、破壞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

沿著總書記指引的道路,人民法院堅持“特殊、優先保護”司法理念,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根本目的,不斷創新機制,嚴格切實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零容忍”“特殊關懷”“優先保護”是人民法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關鍵詞。

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小學教師陳玉章姦淫女學生14名,性質嚴重、手段惡劣,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死刑核准命令,將這位強姦幼女的“惡魔”送上了刑場。

保護好青少年兒童,讓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是人民法院始終不變的追求。

40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大膽突破改革創新,持續推進少年司法體制建設,嚴懲各類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不斷總結經驗,創新工作方法,將兒童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工作落到實處,經年耕耘,碩果累累——

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起草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密織兒童權益司法保護的制度之網;

依法堅決懲治針對婦女兒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為。2013年至2017年審結相關案件13.1萬件,對偷盜嬰幼兒等行為依法從嚴懲處,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4685件;

全國法院系統穩步推進少年法庭建設。2015年,全國已有少年法庭2253個,基本實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專門機構審判的目標;

……

一項項制度的出臺、政策的落實、成果的取得,司法全方位構築起兒童合法權益保障的堤壩。40年砥礪前行,司法為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撐出一片法治的藍天。

加強聯動 接軌國際——共同築牢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防線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40年的探索中,人民法院與婦聯、司法、民政等單位加強聯動協作,通過成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形式,建立多元化解家事糾紛聯動機制,以調解的方式合力處理家事矛盾糾紛,匯聚婦女兒童保護維權合力。

目前,在各地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以及一些基層法院立案庭,都能看到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室,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疏導員常駐其中,負責家事糾紛訴前調解。

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保護不僅要著眼國內,更要放眼國際,積極參與國際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項目,借鑑國際智慧的同時,讓中國的婦女兒童保護經驗與國際社會接軌。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與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合作,選擇福建省莆田市作為“中澳反家暴聯動機制試點”,“莆田經驗”繼而向全國進行推廣。福建省法院系統所倡導的“五環維權工作法”“藍絲帶行動計劃”等,均已形成一定的工作基礎和影響力。

最高人民法院還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達成“婦女兒童權益司法保護”項目合作協議,重點針對婦女兒童權益的刑事司法保護工作,設立“婦女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課題組,使對婦女兒童“特殊、優先、積極保護”的司法理念得到更加深入、全面的貫徹,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步入新時代,人民法院更要樹立性別的視角、兒童特殊優先保護等先進的司法理念,著力實現案件審理法、理、情的有機統一,把司法的溫暖和力量傳遞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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