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沁水召开
图为与会人员现场了解沁水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建设情况。孔晓瑞 摄
本报讯 5月30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沁水县召开。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郭丙福,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斌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沁水县县长侯贵宝代表沁水县政府致辞,介绍了沁水的基本情况。沁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俊对沁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验作了介绍,城区、泽州、高平、阳城、陵川县结合各自工作特色,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汇报和表态发言。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郭国庆对全市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郭丙福对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及沁水县委、县政府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查找短板、正视问题,充分认清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三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尽快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短板。
与会人员表示,沁水立足本地实际,广开思路、破解难题,探索符合实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为全市乃至全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并表示将积极推广沁水经验,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推进做出贡献。
平安沁水之农村道路篇——打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沁水品牌”
沁水县境内道路总里程1703公里,其中县乡公路70条844.9公里、村村通道路754.2公里,农村道路占总里程的94%。而沁水交警大队仅有20多名民警,却承担着全县3.5万余台机动车、3.8万余名机动车驾驶人和1800余公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均管理1167台机动车、1267名驾驶人和60余公里的道路,难免鞭长莫及、顾此失彼。
近年来,在农村道路上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在全县的交通事故中占比很大,和全国一样,农村道路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短板”。
在这个背景下,沁水交警积极借鉴“广西经验”和“重庆经验”,结合沁水实际情况,用两年时间破解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难题,打造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沁水品牌”。
立足“专职+多员”,基础保障最大化,破解难题补短板。着眼于制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人员、经费、设施等“短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善顶层设计,做实基础保障,解决了“谁来管”、“谁来干”、“谁来抓”、“谁落实”的问题。
优化“布局+功能”,工作效能最大化,创新模式挖潜力。整合多方资源,优化整体布局,按照先易后难、先主要道路后支线道路的原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沁河流域重点乡镇为中心,建设18个交通安全劝导岗亭、206个劝导点,并向周边偏远乡镇辐射和延伸;构建“1+X多员劝导”,全面推行合并劝导制,吸纳安监员、护林员、司法员等社会资源,把“两站两员”变为“两站多员”;农村道路采取分管乡镇长、交警中队长、行政村村长“三长联动”负责制,全面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突出“管理+规范”,消除隐患最大化,筑牢防线保安全。加强农村道路“两站两员”管理,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个七”划出“硬杠杠”、“四统一”形成“硬标准”、“双牵头”开展“硬考核”。
统筹“科技+防控”,智能交通最大化,城乡一体全覆盖。“天网工程”由县城向乡村延伸,“基础数据”由系统内向系统外延伸,“安全宣传”由传统方式向新型媒体延伸。
近年来,沁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保持稳定,连续7年被市政府表彰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优秀县”等荣誉,被省交管局表彰为“山西省交警系统先进大队”。
平安沁水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篇——调则顺 顺则解 解则和
2010年8月,沁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8名有实践工作经验和群众威信的同志被聘为人民调解员,他们分别来自基层乡镇司法、司法部门、汽车运输行业、保险公司和行政村,有广泛的代表性。
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的顶层设计,也是沁水解决日益突出的人、车、路矛盾而进行的一项有益尝试。
筹备组建之初,沁水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紧密结合沁水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地域辽阔特点,不照抄照搬,从解决农村当事人路途遥远及不愿打官司的实际,依托各乡镇司法所、调解法庭优势,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在田间地头、自己预约就能调解,而不是一趟趟往交警大队跑。
针对实际,沁水分别在龙港和端氏设立两个调解工作站,利用乡镇司法所调解室进行办公和调解,既结合了沁水地域广阔、避免群众奔波之苦的实际,又使当事人因换环境而促进调解心情和调解进度。
聘请调解员时,针对事故当事人涉及行业部门多、层次复杂,知识结构法律水平不同,使调解员尽可能代表不同当事人群体。群众可选择自己信赖的调解员,调解员则根据群众需要,在当事人方便的时间、到当事人愿意去的地方、用当事人能接受的语言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这样,不仅化解了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制止了多起信访案件的发生,而且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为规范调解工作,交警大队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调委会工作保障机制,落实调解室、办公地点、办公用具、调委会公章等硬件措施,将调解制度、流程、调解规则和调解员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逐步将调解机制引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同时,还制定了《沁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目标考核办法》, 采取误工补助、以案定补、季度考核的方式,每季度对调解员工作进行考核,年底进行总结,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沁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773起,成功调解682起,调解成功率达88.23%。
2012年,沁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沁水县人民政府评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调解员豆国平、王敏智被评为“先进个人”,豆国平被省公安厅、司法厅、综治办、总工会联合表彰为“优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
平安沁水建设之隐患排查篇——除“暗礁” 保安全
危险路段就像隐藏在海里的暗礁,随时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而除“暗礁”最有效的办法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约谈。沁水交警想办法、出实招,提升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
源头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县安监、交警、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针对省、市通报和挂牌督办问题、隐患进行专项督导,对企业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县政府挂牌督办,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问题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主体责任大落实、事故隐患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沁水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联合安监、公路、交通、晋城市润丰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全县2015年1月1日至今在沁水道路500米和2公里范围内67处发生10起以上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召开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研判会。对排查出的隐患,由专家组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并由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分别向涉路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县政府挂牌督办。
集中约谈事故隐患旅游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交警、安监、旅发委、质监、交通部门对沁水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在沁水县境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进行约谈教育。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近三年来,累计排查发现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7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7份,整改66处,整改率达98.5%。
平安沁水之公路防控篇——推进“智慧警务”向科技要战斗力
科技和信息化是“智慧警务”的两个翅膀,它能迅速提高交警的战斗力。
沁水交警大队以智能交通管理建设为抓手,统筹抓好信息科技、宣传防控,实现城乡一体化全覆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不断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有效运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沁水加大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投入力度,以公路交通安全执法站为依托,通过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对假牌、套牌,未年检、交通违法未处理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行车辆轨迹查询分析、车辆布控、预警签收和拦截处置等应用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目前,沁水县设置了51处交通智能卡口和13处交通信号灯,建立了覆盖县城及14个乡镇的全县道路交通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网络。通过重点车辆综合管控及卡口系统整合集成系统,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重点车辆监管,实现交通智能卡口、电子警察系统综合管理应用,可以对重点车辆超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客货运车辆违反禁行标志指示、货运车辆不进站等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同时依托公安部缉查布控系统应用,积极拓展科技勤务,实现对交通“大数据”的常态化分析研判,严厉打击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车辆逾期未检验、假牌套牌车等行为的科技布控,确保对交通违法进行精度追踪,科技查缉。
科学规划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在对主要省道、县乡道路、交通枢纽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基础上,根据地理位置特征,确定了“以省道为中心,以中队为依托,辐射全县”的监控规划布局。沁水有三个交通警察执法站,全部按配备了警务通、拦车破胎器、单警装备、酒精检测仪等执勤执法装备,重点节点实行三级以上勤务模式。日常管控中,通过设点、布线、建网形成路面防控网,通过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重点车辆实行有效管控,执法站民警按照7大职责认真履职,全县形成了覆盖省道、县乡道、布局纵横交错的交通安全防控网。
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3个执法站都设在公路沿线主干道,加之51处道路交通监控,好似一颗颗“卫星”,时刻守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通过“四大系统”实现了管控、执法、宣传、服务“四大功能”。通过信息录入,自动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取数据,核查车辆、驾驶员等相关信息,并根据数据统计分析发出预警,提示执勤民警进行处理。通过日常信息数据统计,为分析研判交通流量、事故预防提供了信息支撑。
平安沁水之交通安全宣传篇——百姓“点单” 交警“做菜”
有人说,宣传工作就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宣传工作搞得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宣传工作之所以被人看轻,是因为以往的宣传是“灌输式”的,不知道怎样才能打动群众的心,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接受。
沁水交警看到了以往宣传工作存在的缺陷,才下决心转变思路,推出了百姓“点单”、交警“做菜”的宣传模式。
依托“报纸、电视、网络、显示屏”传播矩阵,保持对重要节点、“十九大”安保、等活动进行直击式、渗透式、回顾式、引导式宣传,形成高频高热、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
利用微信平台对醉驾、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实行每月批次曝光;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渠道对终身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定期发布曝光;通过LED显示屏、新型人行信号灯等设备,对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户外滚动曝光。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群众力量、道德力量、舆论力量管理交通,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筑牢交通安全防线。通过乡音“大喇叭”宣传、农村宣传文化长廊、交通违法曝光台等宣传方式,打造特色宣传品牌。
组建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组织创作、排演了《花环的诉说》、《小城交警》等节目,并举办了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艺晚会。联合沁水县文广新局,组织文艺宣传小分队和宣传“轻骑兵”开展送文化下乡慰问演出活动,寓教于乐,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质。
如今,沁水的宣传工作成为一个亮点,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
平安沁水之打击肇事逃逸篇——肇事逃逸案侦破率高有秘诀
2010年至今,沁水全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60起,已侦破58起,侦破率96.6%。
沁水位于山西省东南部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长期以来,由于沁水县地域广、东西狭长等原因,最远的乡镇发生逃逸事故,民警需2至3小时才能到达现场,延误了最佳破案时机,导致案件无法侦破。
根据实际情况,沁水县公安局出台了《交通事故接处警规定》和逃逸事故“五长”必到制。“110”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在通知事故处理民警的同时,通知辖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发生逃逸事故“五长”必到,即辖区交警中队长、辖区派出所所长、事故科科长、大队分管事故副大队长、大队长必须到场。如发生重大逃逸事故,县局值班局长要指令全县派出所、巡警大队和交警大队全警上路设卡,堵截肇事车辆,彻底改变以往由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五长”必到的“大公安格局”,使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的民警能够及时将案件侦破。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提升联防联控整体水平,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沁水交警采集全县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及配件部门、收费站、加油站、卫生院、运输企业、主要路口联防报警点、相邻市县交警中队、政府各应急部门的详细信息和联系电话,编制了《沁水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信息》,全部录入SIS情报信息系统,并将上述人员纳入联控联防的报警员和联络员,因职业不同的原因,他们的专业知识能使办案民警在最短时间内准确辨认现场遗留车辆碎片,确定肇事车型,形成一套比较全面的查缉逃逸事故情报系统。
大队于2010年建立了信息中心,采取企地共建双赢模式,总投资700余万元,采用高清摄像机、夜间辅助灯光和卡口设备,建立了24小时对县城7个路口全面监控的智能化管控系统;在公路沿线的端氏、嘉丰、胡底设立6个卡口和三个信号灯组成的公路卡口系统,24小时对进出卡口车辆进行抓拍,有效解决了传统监控白天看不清、晚上看不见的问题,这两个系统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效证据。
全民动员,深入群众,走访调查细破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只有依靠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才能使破案少走弯路。2010年8月县政府成立了沁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全县14个乡镇的交安委均已完成挂牌。通过“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形成了县、乡(镇)两级政府主导、各级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逃逸事故发生后,各乡镇和村干部带头发动广大群众,全力侦破逃逸事故。
平安沁水之快处快赔篇——探索农村道路“快处快赔”模式
沁水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县,但却走出了自己的路。
2016年7月底,全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现场会在云南保山召开,保山成为全国的范本。
沁水交管部门仔细研究了保山的经验和做法,认为沁水和保山管辖的道路虽同属农村道路,但不同的东西很多,如果简单地做保山的“搬运工”,必然水土不服,不利于沁水快出快赔的推广。
于是,沁水决定走自己的路。
沁水是个东西长、南北窄的县城,长约150公里、宽约55公里。县城民警出警处理交通事故,路上耗费的时间很多,如果能推行快处快赔模式,发生事故的双方自行拍照、各自报保险公司,就能快速撤离现场,避免造成拥堵或二次事故,还能减轻事故民警的负担。在民警喊累、百姓怨声大而警力又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沁水选择了改革之路。
经过多方调研和磋商,交警部门依托大王汽修厂、宝河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香山园农贸事业有限公司,分别在县城、端氏、嘉峰建起了快处快赔中心。交警和保险公司沟通,以承诺制推进,如果保险公司接到通知15分钟没有到达快处快赔中心,当事人可投诉,总公司进行处罚。
沁水交警大队制定了《沁水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沁水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和端氏、嘉峰两个工作站,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运作,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驾驶员快捷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小额涉财和不涉及伤人事故的处理效率,有效降低当事人办事成本及保险行业查勘理赔成本,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沁水交警还开通公众号,当事人用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就能登录,然后按照模板图进行全方位拍照,有疑问可随时连线交警,交警在线答复,解疑释惑。这种无缝对接的程序让老百姓学起来容易、用起来方便。
自快处快赔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理财损事故327起,涉案金额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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