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42 證券簡稱:榮之聯 公告編號:2019-009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月18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含)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理財產品,並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具體的投資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選擇、實際投資金額確定、協議簽署等。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由於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預計公司委託理財連續十二個月實際發生額累計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因此,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前,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資金理財累計金額不超過董事會審批範圍。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委託理財不構成關聯交易。

一、 委託理財概述

1、投資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現有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及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公司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能夠提高公司現金資產的收益。

2、理財產品品種

為控制風險,投資品種僅限於發行主體是商業銀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現金管理計劃、資產管理計劃,保本浮動收益型現金管理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風險投資品種。

3、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以內。

4、投資額度

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7億元(含)進行委託理財,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5、委託理財的要求

公司在對資金進行合理安排並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根據公司現金流的狀況,及時進行理財產品的購買或贖回。委託理財以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為前提。

二、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閒置自有資金適度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業務,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通過購買低風險的短期理財產品,公司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高資金管理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分析

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針對投資風險,擬採取措施如下:

(1)以上額度內資金只能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的銀行理財產品。

(2)公司財務部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如出現產品發行主體財務狀況惡化、所投資的產品面臨虧損等重大不利因素時,公司將及時披露,提示風險,並披露為確保資金安全所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四、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單位:萬元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經認真審閱相關資料,認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不超過7億元(含)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項,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閒置自有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項,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不超過7億元(含)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以內,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利於提高閒置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項,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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