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一家“省級”大公司吧!

2018年8月20日起,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將冠省名企業名稱核准登記權限下放至各地級以上市、縣(區)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住所地在深圳的冠省名企業名稱核准登記權限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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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一)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已設立企業或者新設立企業,可以申請冠省名;

(二)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和5000萬元以上,其中集團母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冠省名;

(三)企業名稱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准或者名稱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其分支機構名稱可以申請使用“廣東”“廣東省”字樣。

二、網上申報操作程序:

(一)企業名稱申請冠省名

1、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管委網站(http://www.szmqs.gov.cn/),進入商事主體登記註冊系統,使用數字證書登錄賬戶;

2、選擇辦理的業務類型:“我要申請”——“商事主體設立”或“商事主體變更”,點擊辦理,進入名稱自主申報系統;

3、閱知名稱自主申報規則後,選擇第7 項“冠省名企業入口”;

4、根據企業需求,選擇“無需前置審批企業”、“需辦理前置審批的企業”或者“省市區重大項目或國有企業改制”入口,填報申請信息。

(二)分支機構名稱申請使用“廣東”、“廣東省”字樣

分支機構名稱申請使用“廣東”“廣東省”字樣的,無需單獨申報分支機構名稱登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管委網站(http://www.szmqs.gov.cn/),進入商事主體登記註冊系統,使用數字證書登錄賬戶;

2、選擇辦理的業務類型: “我要申請”——“商事主體設立”或“商事主體變更”,點擊辦理,選擇分公司進入填報設立信息或者輸入分支機構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入填報變更信息。

三、2018年8月20日前已在省工商局辦理冠省名業務,並取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企業,仍從“已取得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名稱核准通知書的企業”入口進入填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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