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何公差原則的術語及定義

(1)作用尺寸

作用尺寸是零件裝配時起作用的尺寸,它是由要素的實際尺寸與其形位誤差綜合形成

幾何公差原則的術語及定義

(2)實體狀態和實體尺寸(表2-17

)1)最大實體狀態(MMC)、最大實體尺寸(MMS)和最大實體邊界(MMB)

最大實體狀態是指實際要素在給定長度上處處位於尺寸公差帶內,並且有實體最大時的狀態。最大實體狀態下的極限尺寸稱為最大實體尺寸,此時邊界為最大實體邊界。

2)最小實體狀態(LMC)、最小實體尺寸(LMS)和最小實體邊界(LMB)

最小實體狀態是指實際要素在給定長度上處處位於尺寸公差帶內,並且有實體最小時的狀態。最小實體狀態下的極限尺寸稱為最小實體尺寸,此時邊界為最小實體邊界。

(3)實體實效狀態、實體實效尺寸和實體實效邊界(表2-17)

1)最大實體實效狀態(MMVC)、最大實體實效尺寸(MMVS)和最大實體實效邊界(MMVB)

在給定長度上,實際尺寸要素處於最大實體狀態,且其中心要素的形狀或位置誤差等於給出公差值時的綜合極限狀態,稱為最大實體實效狀態。最大實體實效狀態的體外尺寸稱為最大實體實效尺寸,此時邊界為最大實體實效邊界。

2)最小實體實效狀態(LMVC)、最小實體實效尺寸(LMVS)和最小實體實效邊界(LMVB)

在給定長度上,實際尺寸要素處於最小實體狀態,且其中心要素的形狀或位置誤差等於給出公差值時的綜合極限狀態,稱為最小實體實效狀態。最小實體實效狀態的體內尺寸稱為最小實體實效尺寸,此時邊界為最小實體實效邊界。

幾何公差原則的術語及定義

1)獨立原則圖樣上給定的每個尺寸、形狀、位置等要求,均是互相獨立的,應當分別滿足圖樣要求,即尺寸公差控制尺寸誤差,幾何公差控制形位誤差。

2)相關要求相關要求可分為包容要求、最大實體要求和最小實體要求及其可逆要求,如圖2-21所示。

1)包容要求:包容要求適用於單一要素,其實際輪廓不得超出最大實體邊界,且局部實際尺寸不超出最小實體尺寸。採用包容要求的尺寸要素應在其尺寸極限偏差或公差帶代號之後加註符號“E”。包容要求主要用於配合性質要求較嚴格的配合表面,用最大實體邊界保證所需的最小間隙或最大過盈。如迴轉軸的軸頸和滑動軸承、滑動套筒和孔、滑塊和滑動槽等。

2)最大實體要求:最大實體適用於導出要素,它要求被測要素的實際輪廓應遵守其最大實體實效邊界,當其實際尺寸偏離最大實體尺寸時,允許其形位公差值超出其給定的公差值,即允許形位公差增大,在保證零件可裝配的場合下降低加工難度。最大實體要求符號“M”,標註在形位公差框格中的公差值(用於被測要素)或基準字母(用於基準要素)後面。

3)最小實體要求:最小實體要求適用於導出要素,它要求被測要素的實際輪廓遵守最小實體實效邊界,當其實際尺寸偏離最小實體尺寸時,允許其形位誤差值超出其給出的公差值。既可用於被測要素,也可應用於基準要素。最小實體要求符號“L",標註在的形位公差框格中的公差值(被測要素)或基準字母(用於基準要素)後面。

4)可逆要求:可逆要求是在不影響零件功能的前提下,允許尺寸公差補償給幾何公差,反過來也允許幾何公差補償尺寸公差的要求。可逆要求是最大實體要求或最小實體要求的附加要求,即可逆要求不能單獨使用,只能與最大實體要求或最小實體要求一起使用。

可逆要求符號"R",標在被測要素幾何公差值的符號"M"或“L",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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