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渣”定义罪犯很容易,但这没意义

用“人渣”定义罪犯很容易,但除了“出一口鸟气”之外还有什么意义呢?

你所反感的“罪犯的故事”,大概是那些胡编滥造和不假思索的揣测吧。

人不能靠故事活着,但事实和真相永远有探究的价值,不能因为那人是个“人渣”就直接干掉了之。

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这就是对“人渣”的一次直接清理,谁看到这里都在心里大呼痛快,其痛快仿佛李逵在江州城中的“杀得痛快”,但痛快完了也就完了,日子照样还是那么过着,而“人渣”是谁竟然都不知道,也不许知道。人渣就是人渣,谁敢讨论下“人渣背后的故事”——即便有一点“防范和提示意义”,但已经差不多被定性为“暗戳戳为变态开脱”了,这是要恐吓谁?

泄愤式的谩骂文章,似乎是在针砭“同情心泛滥的听众”,但何尝不是逢迎“敌忾心泛滥的听众”?

事实上,你已经可以在小学门口听到送完孩子的老头老太太们扎堆儿议论了:“为什么要雇这些WD的?………………”

以受害者或其同情者姿态出现,一边点蜡烛(如果有必要的话),一边拉着粉丝和听众躲进自造的梦境中,相互进行心灵辅导,彼此证明意见的正确性,这真的很有快感。但自嗨之余,也还是要努力睁开你善良的大眼睛,向黑暗中多看一两眼的。

用“人渣”定义罪犯很容易,但这没意义

至于李莫愁的故事——唉!既然你的主业是读金庸,你该知道上边这两口子就很有李莫愁的神韵。

辱骂和恐吓绝不是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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