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些秦朝“骊山徒”的墓,你还会赞颂大秦盛世吗?

1978年九月,山西临潼县姚池头村的农民在平整田地时,发现了一个土坑,坑里有人骨骼。报告上去后,派来了考古队继续钻探,发现了另一个较大的尸骨埋葬坑,里面有铁锸、铁錛等工具。同年11月,距此500米的赵背户村又有农民在平整土地时发现了埋葬坑,秦俑考古队随即停止了陵内的工作,集中对这片墓葬坑进行发掘。

经过半年发掘后,确定是修建秦始皇陵的骊山徒墓。考察这些骊山徒墓的情况,就能对大秦的社会状况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这些墓共分为三个区,加一起大概三四百人,人的身份也较为多样,有平民,也有有爵位的人。还发现了19个瓦志刻文,记载了死者的信息。所谓瓦志刻文,是有些死者比较讲究,埋葬的时候用瓦垒了个棺材的样子,把尸体放进去,少数瓦片上还刻了死者信息。陪葬品几乎没有。

看看这些秦朝“骊山徒”的墓,你还会赞颂大秦盛世吗?

从瓦志刻文整理出来的文字信息如下:

看看这些秦朝“骊山徒”的墓,你还会赞颂大秦盛世吗?

其中,东武、杨民、平阴属于赵国,博昌、邹属于齐鲁, 赣榆、阑陵应为楚,也就是说,这批人基本都是原先六国的人。结合史书记录,刘邦曾押送骊山徒,冠军侯英布曾经是骊山徒,可见六国人骊山服劳役比较多。当然,骊山徒很可能原秦地的也不少,毕竟在始皇帝眼里,秦地百姓不会更金贵一些。

那么这些来自六国的骊山徒到底是平民还是劳改犯?刑徒肯定是劳改犯,但骊山徒并不都是。根据云梦秦简来看,单独的徒指的是“徭徒”,也就是服徭役的普通人。

刘邦曾“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途中很多人逃亡,“自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曰:公等且去,吾亦从此逝也。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刘邦是个流氓,不像项羽那样的贵族有非常强烈的道德价值准则,从后来的行事中就能看出,刘邦还做着秦的亭长,然而他这样的人,也不愿意为难这些去骊山的“徒”,可见在关东六国人看来,去骊山是条九死一生的路。这里用的字是“送”,平民才是送,犯人是“输”,也就是当货物来对待了,是国家的“货物”,英布就曾“及壮,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人有闻者,共俳笑之。布已论输丽山,丽山之徒数十万人”,英布是犯人,所以用输。

大家不要因为刑徒是犯人就觉得活该,一个人是犯人本身不代表他就做了什么坏事,也可以是律法严苛。和六国相比,楚国是春秋分封残余比较多的地方,而封建体制下人自由度很高,基层基本是习惯法来约束,过这种生活的人,被强加了秦律后,犯法的人不多才怪了。

这些犯人和平民的遭遇从这些墓就能看出来了,用瓦片垒出个棺材的三四百人中间也就有19个。这中间有十个很可能是原先的基层公务员,所以瓦片还写了爵位,因为犯事被处以“居赀”,也就是说被罚款,但交不出来,只能来骊山服劳役,死在这里。

一区发掘较为彻底,有墓葬159个,清理出了103个,这103个里面共有219具尸骨,也就是说平均两个人一个墓葬坑。二区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乱葬坑,尸体一层层垒起来。一区219具尸骨里有两个儿童,其中一个儿童下肢折断。一区的219人中大概有十来个非正常死亡。

《史记》中记载,骊山徒七十万。一般古代史书中的数字都会被当代学者怀疑,不过这个数现在基本得到了学者的肯定。骊山徒只是秦徭役的一部分,有记载的还有直道、长城、水利工程等,这些是国家级别的,每个地区还有自己地区的徭役。徭役之外还有兵役,进攻百越,蒙恬击匈奴,都需要人。这些还只是直接做事的,还有运输物资的。根据一种估算方式,秦平均有五分之一的劳力处于服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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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秦粉说骊山徒是刑徒,这是没搞清徒和刑徒的关系。还有说徭役给钱,那是把其中的“居赀”扩大到全体了,事实上居赀也不是给钱,而是方便核算,一天算几个钱,然后满了就放了。中国历史上就很少有什么给官家干活还给钱的事,也就清朝徭役给点钱。

这样的大秦,那些秦粉穿越过去,真的会为大秦欢呼?恐怕是填在二号坑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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