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董明珠和雷軍的對賭,來講講對賭併購這件事

大部分人第一次知道對賭,可能還是在2013年,$小米集團-W(01810)$​ 的雷軍和$格力電器(SZ000651)$​ 的董小姐在中國經濟年底人物頒獎典禮上的賭約。

雷軍,說如果小米在5年內的營業額可以擊敗格力,董明珠就要輸他一塊錢。

強硬的董明珠“1塊錢不要再提,要賭就賭10個億。”兩人的10億賭約也就此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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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實際的上市公司對賭中,輸掉的往往不是一億,更不是一塊,而是一整個公司。

鑑於對賭的高風險,所以我用搜研報搜了一些數據,來寫出這篇內容,就是為了讓大家認清對賭這件事。

01.

關於對賭

對賭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至少分三個部分:對賭雙方,對賭目標,補償機制,見下圖。

從董明珠和雷軍的對賭,來講講對賭併購這件事

對賭雙方:即為投資方與受資方

對賭目標:一般為業績和事件為目標,譬如收入達到xxx,合格上市等

補償機制:如果目標沒有達到,受資方如何彌補投資方的損失;以及如果目標超額完成,出資方如何補償受資方

譬如開頭董小姐和雷布斯的案子,對賭目標就是小米營收超過格力,補償機制就是一個億。

02.

對賭目標設置與保障

對賭雙方在A股比較常見,一般就投資方與受資方,這裡不多談,直接講對賭目標的設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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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業績對賭比較常見。最常見的就是要求營收和要求淨利潤。

譬如2016年$驊威文化(SZ002502)$​ 收購第一波和夢幻星生園的方案中,就包含一條業績對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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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對賭之外,上市公司的股價對賭也十分常見。

譬如2008年,摩根士丹利和瑞士信貸投資華潤集團。對賭目標為要求5年後股價達到3.42港元。

而上市對賭這類在創業公司風險投資則比較常見,一般是Pre-IPO輪,投資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設計的,和上市公司關係不大,這裡就不詳細講了。

03.

補償機制

補償機制的觸發一般需要一個觸發事件,大多和對賭目標一致。而補償一般又分為現金補償和股權補償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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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比較溫和的投資設置的補償機制大多選擇現金補償了事。但是比較野蠻的投資人,則會要求股權補償。

其中最野蠻的股權補償往往就是受資方徹底失去公司股權/控制權作為結束。

譬如$中國恆大(03333)$​ 的許家印投資賈會計FF汽車一案,就有這麼一條對賭協議:

如果FF無法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量產目標,或者說一旦恆大認為賈躍亭沒有能力履行職責,那麼賈躍亭的投票權就將轉讓給恆大,從而失去對公司的控制。

許家印的這條對賭協億雖然目的明確,但是好歹賈老闆也是懂行的人。

更野蠻的資本方,會同時加上各種條款,看似一場對賭,最後輕而易舉的將創始人洗出局。

最著名的就是鼎輝投資俏江蘭,最終張蘭因對賭協議淨身出戶一案。

2008年9月份,鼎暉資本以2億人民幣投資俏江南,換了10.53%的A類優先股。

其中就有一項對賭協議:

1.2012年前上市,否則就觸發補償機制:股份回購條款,以每年20%的回報率回購鼎暉的股票。。

2.張蘭缺乏足夠的資金回購股票,鼎暉就觸發了A類優先股的“領售權條款”:如果說多數A類優先股同意出售或者清算公司,則其餘股東都應該同意此交易,並且以相同的價格和條件出售他們的股份。

而A類優先股僅鼎暉一家,也就是說鼎暉要賣俏江南,張蘭就必須得賣。

3.張蘭跟著鼎暉的一起出售了72%的股權,超過50%,又觸發了清算優先權條款。

出售股份的錢要優先保證鼎暉2倍的回報,如果有多餘就可以分給張蘭,如果沒有多餘,張蘭就是顆粒無收。

這場清算最終以22.1億成交,估值不足鼎暉收購時兩倍,張蘭還從中貼錢補償鼎暉。

從董明珠和雷軍的對賭,來講講對賭併購這件事

更慘的是收購俏江南的CVC用了殼公司股權質押換取槓桿資金,自有出資僅6000萬。收購之後,張蘭變成一個小股東,而俏江南自由資金無法償還CVC質押到期的銀行債務,CVC徹放棄股權,銀行接管,張蘭徹底淨身出戶。

據統計,資本市場上,90%的對賭,最後都以投資人獲勝,超過50%的創始人最後被洗出局、淨身出戶甚至還要到賠錢的案子。

只有相當少數相當優質的公司,能夠在對賭中得到雙贏,巧的是他還是一家被低估的公司。

可以去搜一下“好想你 對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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