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关心此事的各位朋友: 此事从1月15号网易考拉召集的东莞金巴伦工厂实物鉴定无疾而终至今已经有10天了。昨天上午我已经收到杭州滨江市场监管部门的短信,告知此事件已正式受理立案(见下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已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7日两次向网易考拉提供了生产厂家的鉴定证明,并

致关心此事的各位朋友: 此事从1月15号网易考拉召集的东莞金巴伦工厂实物鉴定无疾而终至今已经有10天了。昨天上午我已经收到杭州滨江市场监管部门的短信,告知此事件已正式受理立案(见下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已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7日两次向网易考拉提供了生产厂家的鉴定证明,并提出了合理质疑。而作为经营商家,网易考拉也有义务提供证据自证清白。 我和大家一样希望网易考拉能够还事实以真相,给消费者以交代。在此我借用北京市消协杨晓军秘书长的话“提供商品完整信息和确保商品符合质量要求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海淘经营者也不例外。网易考拉针对消费者就其提供商品的质量质疑,应当及时进行真实明确的答复,提供无过错证据,充分实现消费者知情权和交易权,而不是通过非常规和非专业的途径验货来敷衍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伤害。” 感谢所有关心此事并给予我支持的各位消费者和广大媒体,现在工商部门正式立案,我相信在法律的规范下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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