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7人,刑拘10餘人!牡丹警方偵破一起汙染環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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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汙染環境違法犯罪活動

保護我們的綠水青山

是我們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

近日,牡丹警方偵破一起汙染環境案件

逮捕犯罪嫌疑人7人

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餘人

逮捕7人,刑拘10餘人!牡丹警方偵破一起汙染環境案件


2018年9月30日晚23時許,沙土鎮某小區居民報警稱,其小區毗鄰的廢棄食品廠院內散發出極強刺激性氣味。接到報警後,牡丹公安分局沙土派出所迅速趕到現場,發現該食品廠北空地處停放一輛有危險品運輸標識的罐車,車尾部有一約15米×20米的露天滲坑,內有液體及煙霧冒出,氣味令人窒息,人員無法靠近,後經相關部門抽樣檢測,罐車傾倒的不明液體屬於化工危險廢物。罐車司機在民警到達現場時已逃走。

逮捕7人,刑拘10餘人!牡丹警方偵破一起汙染環境案件


2018年10月1日,牡丹公安分局以“930汙染環境案”進行立案,市公安局安排精幹力量同步上案。經多方偵查,2018年10月6日,在公安機關的強大攻勢下,危險品運輸車司機投案自首,並供述其通過車主李某佔(男,42歲,河南省南樂縣人)安排與德州市某物流公司業務員李某偉(男,27歲,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取得聯繫,李某偉讓其於9月29日到河北省滄州市某企業裝載29.3噸廢液,拉至牡丹區沙土鎮交由魏某濤(男,33歲,菏澤市牡丹區沙土鎮人)、趙某順(男,22歲,菏澤市牡丹區沙土鎮人)傾倒的犯罪事實。


逮捕7人,刑拘10餘人!牡丹警方偵破一起汙染環境案件


隨後,民警趕赴河北,輾轉石家莊、邢臺、寧晉多地,分別將主要犯罪嫌疑人賈某華(男,35歲,河北省寧晉縣人)、張某升(男,61歲,河北省河間市故仙鎮人)等人抓獲。

經查,河北省滄州市某知名企業為了逃避環保部門檢查,節省危險廢物的處置成本,在該企業領導授意下,從今年6月起,由犯罪嫌疑人張某升與賈某華、李某佔、李某偉、魏某濤、趙某順等人具體操辦,以冒用易製毒化學品購買證、不開具危化品運輸許可證、並採用少辦多拉,隱瞞真實貨品、流入地的方式,將若正規處置每噸須支付3000-5000元的處理費的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硫酸,以每噸支付600元左右的費用非法處置。2018年8月份至案發,先後6次共計約180噸副產硫酸,由魏某濤、趙某順傾倒在我市沙土鎮一廢棄食品廠滲坑內處理掉,魏某濤每噸得200元處理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三百三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目前,張某升、賈某華、李某佔、李某偉、孫某嶺等7人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批准逮捕,魏某濤、趙某順等10人被批准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

要嚴格遵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切莫貪圖蠅頭小利,做禍民害已之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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