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8月31日,互聯網科技公司京東的創始人劉強東因涉嫌性侵一名女大學生,在美國明尼蘇達州遭逮捕,但一天後獲得不需交納保障金的保釋。此消息一出,“劉強東性侵”一詞很快登上了國內微博實時熱搜榜第一名。在沒有更多案件細節的情況下,就有一大半人表示這一定是個局,是受害者套路劉強東,同時“私人事件”、“中美貿易戰”、“女方‘仙人跳’”等等各種陰謀論的觀點在網上四處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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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9月2日,一位根本不是受害者的女網紅被營銷號推至大眾的眼前。該網紅名叫蔣聘婷,是一名瑜伽達人,1988年出生的她如今已經30歲了。一些媒體用了許多蔣聘婷的性感照片,以及大膽的標題來博取流量,有意無意地將她“火辣的身材”與“劉強東性侵”聯繫起來。一時間蔣聘婷被捲上了風口浪尖,網友們紛紛發帖罵這位“疑似受害者”,似乎為“劉強東這麼有錢為什麼還會性侵”這個問題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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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媒體爆光了關於案件的一些細節,在8月31日被正式逮捕的前一晚,劉強東曾與近20個人在位於明尼阿波利斯上城區的一家日本餐廳就餐,受害者女主挨著劉強東坐,在店消費了20瓶紅酒和20多瓶啤酒,多人醉酒。有新聞說其間受害者本來已經哭著跑出餐廳報警了,但後來覺得不好,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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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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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許多網友秉持著一種“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觀點討伐受害者女主:

“那麼多座位,為什麼偏偏坐劉強東這個大老闆旁邊?還不是意有所圖。”

“不理解,她第一次找人報警的時候完全可以安全退出,幹嘛又回去。”

...

大家一邊說著案件還沒定性,具體細節還不知道,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劉強東不一定真的性侵了;一邊不停地揣測著這個被性侵的女生究竟有什麼意圖,究竟有什麼本事,是怎麼勾引劉強東“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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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案件出來,我們的注意力總是被受害者吸引。“這個受害者身上一定有吸引罪犯的特質,一個巴掌拍不響,那麼多人為什麼偏偏找上了她?”受害者有罪論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被拿來科普。但每逢有事情發生,大家依然孜孜不倦地出來攻擊受害者——滴滴空姐遇害案,網友把罪歸於受害者的漂亮、身材好,把罪歸於受害者不該這麼晚還獨自乘坐網約車,把罪歸於“肯定是她說話激怒了司機才落得這下場”;章瑩穎事件,甚至有網友說她是崇洋媚外、跪舔外國人才被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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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過錯真的在於受害者身上嗎?並非如此。就拿性侵一事為例,公眾普遍認為女性被性侵一定是她穿得太過花枝招展太裸露,激發了罪犯的荷爾蒙,才釀此大過。而比利時曾辦過一個叫做“What were you wearing?”(你當時穿的什麼?)的展覽,展示了受害者被性侵時所穿的衣服。並不像我們想象中的那樣,受害者遇害當天穿的很是裸露,可能只是一件普通的T恤衫、普通水洗牛仔褲,可能只是一套再平常不過的工裝。這些受害者們就是普羅大眾中最普通的那一個,衣著普通、行為普通,卻遭受了不普通的傷害。實際上,我們每個人都有遭遇這些不幸事件的風險,不管是衣著暴露還是保守如斯。

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劉強東案:保持理性,從不再給受害者“按罪名”開始

《What were you wearing?》展覽現場

“有權有勢的人就不會施以性侵,因為要什麼有什麼”,表明這種言論的人潛意識中就把女性給“物化”了,認為只要付出足夠的金錢或者權力誘惑就能吸引到“主動上鉤”的女人。不可否認確實是有,但也有相當的一部分女性是不會為了金錢與權力出賣自己的身體的。關於性侵,王爾德說得很好——生活的一切都和性有關,除了性本身。因為性只關乎權力。性侵的本質就是一種權力上的凌辱,最無恥下流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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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我們總是樂於從受害者身上找出罪行?為什麼總要將受害者視為普羅大眾中“特殊”的那一個?

因為在我們心中存在著一種“公正世界假設”,這種假設用一句俗語解釋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們認為一個人的所作所為會給他帶來公正的結果:他做好事就有好報,做壞事就有壞報。換言之,就是把事情的結果,歸因於更高的道德層面上的公平。

社會心理學家Melvin Lerner提出,正常人在生活中,需要維持一個良好的自我感覺,但正常人又常常會得知身邊的人、報紙上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遭受不幸。這樣的事雖然很多,但大多數人並沒有陷入恐慌,原因便在於我們都多多少少有些公正世界假設,認為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一定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錯事。也就是說,我們孜孜不倦地從受害者身上尋找他們的“罪行”,是出於一種自我安慰,我們將受害者排除在外來安慰自己不會遭遇可怕的不幸。

而這種假設本質上是錯誤的,它只是一個我們為了安全感臆想出來的對世界運作方式的一個錯誤認知。我們的安全感應該建立在對道德對正義的堅持,對司法體系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們應該讓罪犯為其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應該通過法律的公正有力讓心懷惡意的人不敢跨越雷池一步。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一出事就去聲討受害者,掘地三尺般挖出他們的“罪行”、捏出一個完美受害者來使滿足我們的好奇心與安全感。

劉強東性侵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中,性侵到底屬不屬實,如果屬實,事件的完整脈絡是什麼?如果不實,其中的箇中緣由是什麼?這些我們都不得而知。在沒有有力的證據出現前,請保持獨立的理性思考,不妄加揣測,更不要隨意地給受害者“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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