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守城名將餘程萬,蔣介石下令槍斃,最後為什麼從輕發落?

1944年元旦,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各院及軍事委員會高級職員,集合於國民政府大禮堂前院,先是遙祭孫中山陵寢,即入大禮堂,舉行武職人員授勳典禮,然後再行開國紀念典禮。10時半,軍法執行總監何成濬急忙趕回辦公室,等到辦理完公務,返還寓所,“

賀新者紛紛惠臨,接見不暇”,何成濬在日記中感慨寫道:“政府固有命令停止賀新,而以往之習慣,不易立予改變,不獨此事為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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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軍法執行總監何成浚

翌日,何成濬更為忙碌,11時至華僑興業銀行為“陳樂三之弟壽生證婚”;旋即又往羅漢寺吊友人妻子之喪,緊接著赴過杜月笙、錢大鈞、劉航琛、範紹增等人的飯局,“復到華僑興業銀行,為居書祺證婚”;15時半,“再轉往廣東酒家,為陳執法監織新之女公子恆德證婚”。從這一天的社會活動觀察,何成濬在重慶結交甚廣,人緣較好。

1月6日,正在重慶醫治牙疾的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兼江防司令吳奇偉找到何成濬,“談及常德戰役,再四委婉為令交(軍法執行)本部訊辦之師長餘程萬、朱嶽兩人解說,希望念其前功,從寬處理”。 何成濬表示“尚未完全明悉”情況,答應將來辦案時,“在法律範圍內,酌量輕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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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兼江防司令吳奇偉

常德會戰發生在蔣介石出席開羅會議前後,他下令第57師師長餘程萬“務希嚴督所部與常德城共存亡,勿使斯大林格勒之戰史獨美於前也”。戰鬥激烈之時,餘程萬也曾打算“扼守一屋作最後抵抗”,結果在常德城陷落的前一夜,還是選擇突圍。蔣介石揚言槍斃餘程萬。

1月14日,何成濬接到第六戰區軍法執行監馮庸報告,說是餘程萬“對所部無適當處置,部隊迨查覺師長業已逃出,始懸白旗降敵,又有常德難民代表十餘人,呈控餘程萬毫不顧及民眾,且約束不嚴,民眾出城避寇,守軍須每人勒索數千元”。何成濬感嘆案情複雜,“審理時即欲保全之,恐亦不易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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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師師長餘程萬

2月5日,餘程萬抵達重慶,拿著軍長王耀武的介紹函,私下求見。何成濬“以其情形甚嚴重,未到部投案,而先來寓請見,實不便與會面,因囑侍者以正在午睡謝絕之”。15日,周遠村、楊宗鼎上門詢問餘程萬案情形,何成濬“以尚未調查完畢,僅約略告之”。22日,第六戰區司令長官孫連仲又來登門,極力為餘程萬開脫,“請審判時於可能範圍內予以寬宥”。何成濬允諾“必從法律上最輕之條文處斷”。

3月6日,蔣介石親自過問案情,餘程萬“如已解到,應速審判呈核”。此時,第57師副師長邱維達適在重慶受訓,亦是奔走聯絡營救餘程萬。侍從室主任俞濟時乃第74軍首任軍長,面對眾多老部下求情,當然從中斡旋。何成濬只好採取“拖字訣”,靜待蔣介石氣平一些後再想進一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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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常德市區的常德會戰紀念坊

6月20日,餘案進入會審環節,審判長官及法官一致認為餘程萬盡到了守城責任,應當“輕微處分呈核”。25日,何成濬奉召參加作戰會報,蔣介石正為湖南戰事失利心情不快:“如果早槍斃餘程萬,則張德能(第4軍軍長)有所畏懼,或不敢輕棄長沙。”

何成濬默不作聲,當晚日記雲:“其實餘已盡最大努力,與張絕不相同。”平心而論,餘程萬守常德確實做過努力,而各方呼籲關說也在改變輿論導向。蔣介石雖然不同意輕判五年,但也沒有堅持一定槍斃餘程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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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後,餘程萬與第8軍軍長李彌(左)在雲南

是年底,何成濬以韋雲淞失守桂林未受嚴懲為由,再度簽呈蔣介石,維持餘程萬原判。韋雲淞是桂系將領,“礙於特殊情形,不能按軍法懲辦”,蔣介石也就順勢同意不再深究餘程萬。抗戰勝利後,餘程萬獲釋,很快得到重新起用。餘案說明國民政府的戰時軍法執行存在廣闊操作空間,一為中央平衡地方實力派往往讓步,二為人情關說嚴重干擾辦案進展和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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