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的電子回執單實際上是變相縮短了客戶的猶豫期!

猶豫期是購買保險的後悔期,反悔期,有點像購物時的無理由退貨!在猶豫期內對所投保險不滿意,可以隨意退保,且是全款退保,沒有損失!但是,如果在猶豫後後退保,則只能退保單的現金價值,損失慘重。特別是保障型保險,退回的現金價值更是少之又少。猶豫期越長,對投保人考慮的時間也就越長,可以對所投保險條款有足夠的時間瞭解清楚。

保單的電子回執單實際上是變相縮短了客戶的猶豫期!


科技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是,保單的電子回執單實際上是變相縮短了客戶的猶豫期!由於保單是電子回執,所有在投保後即可籤回執單。而電子回執單往往比紙質回執單提前了數天,而這個時間差就是變相縮短了實際猶豫期。

保單的電子回執單實際上是變相縮短了客戶的猶豫期!


保險行業的規定是收到合同後,從簽收保單回執開始有15天或者20天的即為猶豫期,而保險公司系統升級後,是在給客戶錄單轉賬成功,系統顯示投保成功之後,立即讓客戶簽收電子回執單,而此時客戶根本沒拿到保險合同,根本沒有詳細閱讀保險條款,保險公司的這個動作實際上是在縮短客戶的猶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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