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倭乱”的真相

早在宋元时期,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已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这一局面随着明朝的建立戛然而止了。朱元璋称帝不久的洪武四年(1372年)已下令“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十年之后,明太祖再次重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并亲令将贸易大港明州改为宁波,冀望海疆能够海定波宁。非但朱元璋在世时三令五申海禁之令,曾经大规模派遣郑和统帅船队进行史无前例远洋航行的明成祖,打着维护祖制幌子从建文帝手中抢来皇位后就立即在《即位诏》中宣布:“缘(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以遵洪武事例禁治。”

“嘉靖倭乱”的真相

朱元璋

于是,“海禁”政策作为历代明朝皇帝不敢轻易的“祖宗旧制”,延续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大明律》明文规定, “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主犯比照“谋叛”斩首!严刑峻法无法掩盖帝王色厉内荏的内心,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对于陌生的海洋,出身淮泗农家的皇帝只感到恐惧。朱元璋自承,“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结果,“在世界历史的这一重要转折关头,使中国的力量转向内部,将全世界海洋留给了西方的冒险事业”。

但紫禁城的主人计不及此。在西方官民协力的大航海时代,大明朝廷却在费尽心机来阻止东南沿海民间贸易向外发展,而民间贸易势力为争得海外贸易的权益,亦不得不首先把主要的精力用于反抗海禁政策的斗争。嘉靖年间,海禁之令变本加厉。1547年,巡按浙江御史裴绅(山西人)上奏严禁出海捕鱼打柴,甚至毫无人性地声称“人民虽失山泽之利,地方实免杀戮之苦”。而兵部竟允行此议,无异于朝廷已视东南子民为草芥。随着两者对立的陡然激化,一场震动海疆的“倭乱”便接踵而至了。

“嘉靖倭乱”的真相

倭寇

所谓“嘉靖倭乱”,是指从嘉靖三十一年到四十三年(1552-1564年)间,在东南沿海的数省发生的大规模的海盗抢劫和烧杀事件。“数千里间受其茶毒,所焚劫子女、金帛、庐舍以数万计,所杀将、吏、民以数千计,所陷城邑、卫所、乡镇以数十百计”。更有甚者,明廷从四境调来的御倭兵卒纪律居然比倭寇还差,以至有“宁遇倭贼,毋遇客兵。遇倭犹可避,遇兵不得生”的说法。广大民众可谓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虽云“倭”乱,但时人已觉察到这一时期的“倭寇”其实多是中国海商(海盗)。南京御史屠仲律(嘉兴人)就直言,“海贼称乱,起于负海奸民通番互市……虽既称倭夷,其实多编户之齐民也”。唐枢(湖州人)也说,“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东南沿海本就人多地少,破产农民迫于衣食只能下海“通番”。既有“海禁”,自然也就有了“反海禁”。违禁经营海外贸易的商民不惜铤而走险,走上了武装走私的道路,沦为海盗(“寇”)。嘉靖年间厉行海禁结果是禁之愈严,盗起愈烈,“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海禁与“倭患”竟成恶性循环,实在是高压政策下的时代悲剧。

1565年后,明朝政府虽以巨大的人力财力为代价用武力平定“倭乱”,不少有识之士已发现这场得不偿失的战争正是海禁种下的恶果,徐光启(上海人)就感叹“譬如积水于此,不得不通”。海禁政策严重违背了濒海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致使“海滨人人皆贼”,更令统治者有诛不胜诛之感。曾指挥平“倭”战争的胡宗宪悲叹:“迩年苏(州府)、松(江府)、两浙连遭倭患,旧贼未及除,而新贼继至。协从未及招,而附者日踵。”“”

“嘉靖倭乱”的真相

徐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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