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取消11項審批事項

新年伊始,小編從新區管委會了解到,截至2019年1月1日,蘭州新區共取消11項審批事項,同時大幅壓縮公共服務項目審批時間。

蘭州新區取消11項審批事項

為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從今年起,新區取消11項審批事項,具體如下:

1.取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項目除外);2.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獨選址項目除外);3.取消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危化項目除外);4.取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化項目除外);5.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審查(規劃區內項目);6.取消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和臨草原審批(規劃區內項目);7.取消建設工程招標備案;8.取消建設工程中標備案;9.取消施工合同備案;10.取消建築節能審批;11.取消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給排水管網、路燈照明、綠化、道路改擴建、硬質鋪裝等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圖設計完成後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作出承諾,即可申請施工許可證。

同時,大幅壓縮公共服務項目審批時間。公共服務及市政道路類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29個工作日。公共設施及高層建築類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39個工作日。規劃明確及方案單一類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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