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客户端如何升级?1月工资税款咋算?扣缴义务人看过来

这几天,全国各地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都在忙着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那么,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该咋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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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客户端如何升级?1月工资税款咋算?扣缴义务人看过来


图据视觉中国


(1)问: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原来正在使用的扣缴客户端怎么升级?需要卸载吗?

答: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就可以自动升级。若升级失败,建议先备份数据,然后安装新版扣缴客户端软件。安装好后,在“2018年”版本模式下恢复原备份数据,再切换到“2019年”版本模式下,这时系统会把当前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全部迁移到新界面里面,无需重新导入人员信息。


(2)问:扣缴客户端软件升级后,怎么查询所属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数据?如果涉及补报所属2018年及以前年度税款的,该怎么操作?

答: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两种版本模式:“2018年”和“2019年”。“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历史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


(3)问:单位发2019年1月的工资,怎么在软件里面按新税制计算出应缴纳多少税款?

答:

第一步:打开扣缴客户端,录入并报送员工信息(对已经录入的,可忽略);

第二步:可通过标准模版表采集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扣缴客户端;也可以由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三天后单位再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三步:导入当月收入正常工资薪金表,并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扣缴客户端会根据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进行预填;

第四步:点击【税款计算】步骤,系统会自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最后导出计算结果即可。


(4)问: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答:综合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5)问: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员工提交上来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时,无法选择到具体的电子表格?

答: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导入,只能通过文件夹批量导入,系统会把该文件夹里面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全部导入。


(6)问:员工没能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可不可以下个月补报?

答:扣缴义务人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员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累计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到4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累计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为4000元(1000元/月×4个月)。


(7)问: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怎么办?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8)问: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9)问: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若有重叠租赁月份的,则将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金的有效期止提前终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赁期起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10)问:扣缴客户端中,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何批量修改?

答:

第一步:请点击扣缴客户端上方【代扣代缴】,进入“代缴代缴”模块;

第二步:请点击软件左侧【人员信息采集】→【导出】→【全部人员】;

第三步:请在导出的EXCEL人员信息表中对“联系电话”列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四步:修改保存成功后,再次打开扣缴客户端,点击软件左侧【人员信息采集】→【导入】→【导入文件】→点击【选择】,选择对应的人员信息EXCEL表格→【打开】,导入成功即可。



扣缴客户端如何升级?1月工资税款咋算?扣缴义务人看过来


图据视觉中国


(11)问: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的登录密码忘记了,该如何处理?

答:点击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填写人员身份信息后再选择一种可用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然后在“重置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即可。


(12)问:扣缴客户端中,点击【申报表报送】提示:以下【x】位人员未完成报送登记,请及时完成报送并获取反馈:姓名:【xx】 证照号码: 【xxx】,该如何处理?

答:提示的人员没有在扣缴客户端中进行人员信息的报送登记,自2018年8月1日起,人员信息必须先完成报送登记,才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点击左侧【人员信息采集】,将提示中的人员勾选上点击【报送】,再点击【获取反馈】获取身份验证结果,身份验证通过后就可以正常申报。


(13)问:纳税人在公安系统中改姓名了,扣缴客户端如何修改?

答:点击【获取反馈】获取的身份验证状态如果显示“待验证”“验证中”或“验证不通过”的情况,可直接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进行修改;如果显示“验证通过”的情况,则纳税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税务大厅进行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更正后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进行特殊情形处理,下载更新信息。


(14)问:扣缴客户端中,证件号码录入错误如何修改?

答:对于未申报过的人员,在“人员信息采集”中修改更正证件号码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对于已申报过的人员,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点击【保存】。随后重新录入正确的人员信息后,再申报当月数据。申报成功后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管理。


(15)问:扣缴客户端中,在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点击【获取反馈】按钮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取反馈成功?

答:身份验证具有延时性,但不会影响下一步申报操作。只要报送状态为“报送成功”,均可正常申报。


(16)问:重装扣缴客户端后,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为空,应如何处理?

答:情况1:若扣缴客户端重装前备份了数据,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

情况2:若系统重装前没有备份过数据,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添加】按钮或【导入】功能采集人员信息。


(17)问: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采集时提示“15位身份证不允许保存,请升级为18位身份证”。该如何处理?

答:扣缴客户端要求新增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纳税人身份证号为15位的需升为18位后方可正常申报。


(18)问: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纳税人签字?

答:需要打印签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19)问: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答:为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 “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20)问:如何修改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

答: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左侧菜单【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申报安全设置】→输入“原申报密码”→再输入“新申报密码”和“确认新申报密码”,即可完成申报密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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