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检·扫黑除恶」检察长带队出庭公诉 王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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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检·扫黑除恶」检察长带队出庭公诉 王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月21日上午9时,临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检察长带领三名检察官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及其家属、公安民警代表及媒体记者等80余人参加旁听。此次庭审预计历时三日。

「临检·扫黑除恶」检察长带队出庭公诉 王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被告人王某某刑满释放后,采取非法采沙和非法放贷进行原始积累,并采用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纠集同案犯及同时服刑人员等,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先后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十四起,扰乱单位秩序等违法行为两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临检·扫黑除恶」检察长带队出庭公诉 王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该案作为重大典型涉黑案件,被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上级检察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把办好此案作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及时追捕漏犯3人,漏罪2宗;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诉检察官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专案专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了案件的顺利起诉。案件提起公诉后,我院即刻集中力量,全面做好讯问提纲、示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和多媒体示证等出庭准备工作,确保庭审的顺利推进。该案的公开庭审和支持公诉,在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气焰的同时,也是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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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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