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为民营企业家“撑腰”

“两高”为民营企业家“撑腰”

视觉中国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司法如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在3月12日发布的“两高”报告中,都能找到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8年,最高法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则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到,2018年,最高检发布实施《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3个司法文件,归纳出11项具体检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两高”报告均提到了张文中涉产权案。

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依法办理张文中涉产权案,坚持事实就是,全案错了全案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既不遮丑护短,也不‘一风吹’。”张军在作报告时直言。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行政机关需增强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如果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得不到遏制,企业家群体最容易受到司法权滥用的伤害。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近期,各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政策和指导意见陆续出台。例如,最高法发布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司法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家产权保护重要的是要看落实效果,如何把政策法规从最高层落到基层的执法部门,是从上到下贯穿问题,有时候基层执法部门会存在种种原因让政策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维权比较困难,比如说对于涉及国企的贪腐案件,只要发现了痕迹线索,有关机关马上会立案侦查,但民营企业中的腐败案件,报案时的受理过程会比较困难。

如何对民营企业给予平等保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司法应主动作为和担当,在这一过程中,司法机关应担当好“三种角色”。

巩富文具体解释说,司法要当“保护神”,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各环节保护,遵循“平等、依法、全面、及时”八字方针;司法须做“暖心人”,健全完善纠纷诉调对接、知产司法保护、破产重整退出、善意执行四项机制;司法应搭“连心桥”,尽快建立司法数据分析平台、典型案例发布平台、法治宣传培训平台、风险评估预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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