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五十年

日本司法五十年

《最高裁物语》,直译就是“最高法院的故事”,是日本著名的司法记者山本祜司在卧病期间完成的。作者以纪实的笔法描述了日本最高法院五十年的历程,该书一经出版,立即获得了1995年度日本新闻界最高荣誉——日本记者俱乐部奖。书中叙述了在社会变革与政治飘摇之中的司法实践、最高法院的位置,为我们理解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界。

战后日本司法五十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法院在政治的漩涡中摇摆的历史,重大的政治事件影响了法院的走向。对于最高法院而言,最重要的时期当然是由大审院到最高法院的创建时期。在战前,日本的法曹界便出现了司法独立的呼声,有些法官甚至抵住政治的压力身体力行。在战后,最终促成日本司法独立的重要因素是盟军最高司令部,虽然其背后动因在于美国的东亚利益,但是在美国的威慑下,日本的保守势力最终退缩,日本通过了一个类似于美国的宪法,日本的最高法院获得了美国式的司法审查权,法官们也表现出了一种“捍卫正义”的朝气蓬勃的精神。然而好景不长,在日本获得独立的1952年,公安事件、恐怖事件 (是一系列针对警察和一般民众的袭击事件,这些案件的被告一般是共产党,许多案件实际上是政府当局为了压制共产党而恶意制造、栽赃的)频繁发生,这些事件说到底体现的是意识形态之争,“鹰派”声音开始在最高法院浮现,不过当时自由派的观念仍旧占据了上风,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公安事件大多以无罪判决结束。但最高法院却没有因此彻底摆脱政治的影响,随着保守派石田和外就任最高法院院长(1969年),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上占了先机,保守派逐渐夺回了对最高法院的控制权。与自民党多年来在日本的一党执政相呼应,最高法院在政治问题上沦为政府的附庸。

然而日本的最高法院毕竟是一个法院,固守法律的阵地是法官们不懈的追求,尤其是对于政治牵涉性不强的案件,法律始终是起决定作用的。在鹰派田中耕太郎院长时期,虽然院长甚至在公开场合宣称反共,对待公安事件他的意见从来是有罪判决,但是也不得不接受并宣布多数法官通过的“无罪判决”。“无论事件是多么震撼战后社会的疑案,无论特别搜查官(日本检察院里有一个特别搜查组,有些类似于我国的反贪局,主要针对职务犯罪和从事与政治相关的国家公诉)又是多么的受国民支持,法官们没有做出迎合舆论的判决。……法官只能依法和凭良心做出判决。”(页110)在最高法院里保守派为多数的时期,法院却开始把力量重点放在保护民权上。在大型公害事件中,最高法院史无前例地确立了革命性的论证方法,把举证责任施加给大企业,从而维护了广大公害受害者的利益。在保守派法官掌控最高法院的时期里,最高法院仍然做出了数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违宪判决,判决刑法中尊属杀人从重的规定违宪,判定当时药店开设规定违反职业选择自由,做出了众议院选举议席分配违宪判决(但是为了维护政治问题,在执行上给政府留有了很大余地)。最高法院逐渐演变成一个“工匠集团”,秉持司法消极主义与谦抑美学。

如果没有被信赖的司法,如果法律在司法中不能起决定作用,法治与宪法便是空谈。在日本司法界,有自由派和保守派之分,保守派又称为“鹰派”。自由派有些类似于司法能动主义,主张在政治事件面前法院仍要保持独立性,甚至可以判决政府败诉;而保守派类似于司法谦抑主义,在政治问题上跟随政府的主张。但是两派在保护民权的立场上基本一致。在政治的影响和威胁下,日本司法仍然体现出了对法律的信仰,这不仅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努力,众多基层和中层的一线法官也为司法独立制度提供了生长的土壤。但是当司法屈从于政治时,司法腐败也会抬头,在1980年代深刻打击最高法院的“地方法官丑闻”事件频繁发生,动摇了司法的权威。对此,日本民众包括作者本人提出引入英美的陪审制,诉诸于人民主权解决政治腐败、道德滑坡对于司法的影响,这也成了本书结尾的呼声。

从日本最高法院的建立到最后司法改革的呼声都可见日本对于“西法东渐”的一种开放态度。读日本最高法院的历史无疑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也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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