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強調國寶,弊大於利

從電視節目“國寶檔案”到博物館的“鎮館之寶”,現在一說到文物,總是強化“國寶”概念,總是利用“國寶”這個詞來吸引大眾眼球,甚至於民間收藏中,也動輒即稱自己的藏品是“國寶”。什麼是國寶?對它的界定是“國家的寶物”。世界各國都有各自的寶物,都會受到所在國家的特別保護,並且國家大都會將其視為無價之寶,將其看著是一個國家的驕傲和象徵,國寶也會給人帶來強烈的民族認同感。但是國寶畢竟只是文物的一部分,既然是國寶,它的數量不可能太多、太濫,屬於極少數。

文物是一個民族的文化底色,文物講究來龍去脈,中國古老的陶器、原始青瓷等被公認為人類發展史上最早的器物,它們在人們眼中雖然屬於一般文物,但是仍為世界所珍惜,這也說明了文物是有歷史尊嚴的遺物的道理。文物確實可以分級,但是文物的定義並不會因此而改變:“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蹟。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既然是文物,它必然帶著古老而厚重的文化生命力,讓我們這個民族有著延綿不絕的文化自信和歷史自豪,同時它也一定屬於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理所當然的也都應該有宣傳、推廣、保護的必要,我們不能刻意將人們的注意力往少量國寶上引,而忽略文物知識的普及,在“文物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這一點上,並沒有將文物分為三六九等,也沒有貴賤之分。現在過度宣傳“國寶”,過分強調“國寶”,顯然是一種在文物系統性保護上厚此薄彼的誤導,它會導致整個社會對文物保護戴上有色眼鏡,對文物認識失之偏頗,最終並不利於對絕大多數文物的真正保護。

無論是媒體、還是博物館的最終責任,在於對文物知識的普及宣傳,通過這種普及宣傳讓人們瞭解文物背後綿延傳承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和信仰,瞭解文物背後的中國溫度,理解中華文化的精神本源。而不能只著眼於對少量“國寶”的刻意渲染,比如人們耳熟能詳的臺北故宮的翡翠大白菜就被稱之為“鎮館之寶”之一,它究竟值不值得被視為“國寶”,我們暫且不論,至少在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衡量上、它並不比許多無法列入“國寶”的文物更具什麼優勢。由此可見,文物真正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與是否“國寶”其實沒有必然聯繫,強調“國寶”概念,倒有點與市場價格脫不了干係,而且一旦顛倒了文化遠在器物之上的這種對文物的認知,必然會弊大於利。

過度強調國寶,弊大於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