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消防】关于聊城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的公告

【聊城消防】关于聊城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的公告

【聊城消防】关于聊城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应急管理部联合就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下发通知。移交承接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不再新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业务。原由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移交至政府指定部门,6月30日将全部移交完成。

针对4月1日前已经受理并录入消防监督系统、尚未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依规办理并出具法律文书。移交期间,若有疑问,可拨打0635—7107306、0635—7107292咨询,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热情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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