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公安局高黎貢山旅遊度假區分局偵破的以“尚某某”為首的涉惡團伙,共7名團伙成員在隆陽區人民法院被公開宣判。
2017年9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尚某健、楊某宇、楊某升、番某豔、尚某超、寶某磊、段某義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潞江鎮一帶多次實施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一個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在潞江鎮大肆聚眾賭博、抽頭漁利,謀取非法利益,當謀取的非法利益受到侵害時,即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審判
據此,隆陽區人民法院以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尚某健、楊某宇等7人一年六個月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並對尚某健、楊某宇、楊某升、番某豔、尚某超的賭博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保山政法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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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侯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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