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消息,男子租女友回家過年導致女方懷孕。你怎麼看?

小咄說情感


不知道聽到這個消息該高興還是該悲哀,一個女孩子,自身不檢點,本身就是一場被歪曲的交易,租女友回家,對於父母家人來說,本身就是一種欺騙,也是對家人的一種傷害,對於那個被租的女友來說,一開始她的目的就不是純潔的,或許出租自己本身就是不好的舉動。

有句話叫靠自己的勞動成果掙錢,可是在這件事情上,真的是靠自己的勞動成果嗎?或許是,或許不是,拿自己身體當做交易,或許從一開始就是一場局,對於那個靠租女友的男士來說,應該也是個大齡青年,也屬於那種不好找媳婦的人,難免也是通過了一些手段來找媳婦,這也是正常情況。

本身租女友回家過年就是特別不靠譜的事情,如今這種現象也是在網絡上特別普遍,要說這種情況是不是觸犯法律,當然也談不上,可是在道德層面上來說,肯定是不太道德。

雖然說這是你情我願的事,可是畢竟它的前提是一場交易,既然是交易,它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記得有個電視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當年特別火,最後男主和女主真的產生了感情。並且最後喜結連理。

在現實中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可是畢竟那是少數,交易就是交易,如果不能做到自愛,那傷害的就是自己,既然租回家的女友能懷孕,那可想而知這個所謂的女友真的是不自愛,在交易過程中都不能做到自愛,那將來呢?或許有人會說,人家那是真的產生了愛情,那麼試想一下,僅僅幾天產生的愛情能有多靠譜。


珞珈評論社


今年做出租女友的真實經歷

臨過年的時候看到網上的一條新聞,內容是出租自己冒充女友,過年可跟著回家,只是冒充女友,不包含啪啪,一天一千元,看見這條資訊後,產生想法,做出租女友真好,既能看看外地的風土人情,體會別人家的過年習俗,搞不好還能收到對方長輩的紅包,最重要的一天一千塊,這樣何樂而不為。所以也在網上發佈信息,做出租女友。

本人的個人情況是單身,對自己的長相身材很自信,絕對能對的起僱主出的一天一千塊錢。每年回家父母都要做思想工作讓去相親,連續三年這樣了,所以回家比較煩,消息發出後收到幾百條回覆,大部分要求必須同房啪啪,甚至有的已經有老婆了,還來湊熱鬧,這部分人目的很直接,你懂的,只有少數幾個人願意按照規矩來,看來這幾個人是真的需要帶回家哄父母,但是距離太遠了,一個家在回蒙古,一個在木魯木齊,還有銀川的,其中一個是臨省的,不過嫌貴,跟我砍價好幾天,反反覆覆的,最終我還是放棄了,因為接觸很多租女友的人以後,害怕了。

大家想想,跟僱主回家後必須在一張床上睡覺,如果不睡在一起,僱主父母一看關係還沒確定,做父母的心裡仍然為兒子的對象沒著落而著急,根本達不到效果,僱主這錢就白花了。如果睡在一起,孤男寡女的同在一張床上,難免會發生點事,都是年輕人,也不好控制呀,如果吃虧還好說,萬一懷孕了呢?越想越害怕,所以最後還是放棄回家相親了。

今天看了這個標題,覺得我當初沒有繼續往下走,選擇還是明智的。








囍來來


大實話:這個事的處理方式跟正常的男女朋友一樣,要不結婚負責,要不流產賠錢。

我們都知道,每逢年關出門在外的子女都會回到家中過年,但是有的父母卻十分擔心孩子的終身大事,總是變著法兒讓孩子回來相親,或者催促孩子帶一個對象回來,所以很多人為了解決麻煩,就學網上租“對象”回家過年。但是這種事情也並非是十分完美的,因為在租的過程中還會發生許多意想不到的事兒。

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個事兒,小夥李某今年26了,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外地打拼,工作也很穩定,過年時他和其他出門在外的子女一樣,被父母要求帶個對象回來,因為父母都是愛面子的人,讓李某帶女友回來一來是比較操心他的終身大事,二來則是可以在街坊面前炫耀炫耀。為了不讓父母失望以及避免回家被父母安排相親的事情,所以李某就租了一個“女友”回家過年。但是麻煩的是李某意外導致女方懷孕了,所以令李某很苦惱。

看完這個事兒,我的第一感受是李某的父母太好面子了,反而讓自家人變得不那麼快樂。同時李某明知女友是租的還是導致她懷了孕,說明要麼兩人還是有感情的,要麼李某就是一個做事不計後果的人。

首先從理性的角度看,如果是因為李某的行為導致女方懷孕,那麼李某絕對逃不了責任。所以在這一點上兩人可以看作詩正常的男友朋友關係,如果兩人想繼續發展男友朋友關係,那麼李某要對女方負責這是肯定的,這負責的結果可能就是李某娶了女方,讓女方把孩子生下來,這樣既不傷害女方,也不會傷害了父母。如果李某不想與女方結婚,那就只能讓女方把孩子打掉,我們知道這對女方的身體和心靈都會有一定的傷害,所以李某需要對女方賠一些錢,當然李某在決定租女友回家時,應該擬的有合同,也是可以適當參考一下的。

接著從感性的角度看,李某與女方之間剛開始可能並不熟,只是單純的僱傭關係,但是李某導致女方懷孕,可以說明兩人還是有感情的,那麼如果兩人走入婚姻的殿堂,也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兒。不過兩人相處時間不長,感情有限就此走入婚姻殿堂,也是一種缺乏責任感的行為,所以這件事情到底應該怎麼做還是要看兩人之間的感情如何,究竟有沒有繼續發展下去的必要,如果有就結婚,沒有就賠錢,當然還是要尊重一下女方的感受。

雖然這件事是發生在李某身上的,但是卻是很多人在關心的事情,那就是逼子女早結婚真的好嗎,用租來的女友騙父母安心真的有意義嗎?其實真的沒必要,一切要從實際出發,不能強求,不然這對誰都是一種傷害。同時我們也應該理智行事,避免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最開心的應該是男方父母了吧。

表弟今年26,大學畢業已經兩年,有一位談了三年的女朋友,然後今年過年大家都催著表弟趕緊結婚,結婚不是目的,結完婚趕緊生孩子,而且妗子和舅舅早已經做好了當爺爺奶奶的準備。

表弟心志比較高,他說“怎麼也得舉辦個像樣的婚禮,寶馬奔馳開道吧?…”


然後還沒說完大家一致攔住他的話,告訴他“啥都不如好好過日子,生個孩子,生完孩子你就長大成人了。就懂事了,巴拉巴拉的”

所以一看到題目說租女友回家,還喜中大獎,女方懷孕,估計男方父母得開心壞了。然而一定要理智要理智呀!畢竟租來的女友沒感情不說,就這樣隨便給你們家填一個孫子,你確定是你兒子的嘛?


秘語相傳


讓月亮懷孕了,都是星星惹的禍。

當聽到一個男子租女友回家竟然讓人家懷孕了的消息。使我不得不覺得這都是愛情的魔力,在發生著潛移默化的變化。現在雖然是雙方父母逼你結婚的事情太激烈。所以才讓那些單身的小夥兒或者是女孩兒都想帶著一個租賃的朋友,回到家讓父母們一頓好喜歡,以後也就完成了自己應付的事情。


殊不知這個男孩子在這個租賃的女孩子交往的過程中,竟然兩個人跨越了陌生朋友的關係,竟然發展成了有肢體親密關係的愛人。我覺得人都是有理性,有道德,有操守的。能夠跨出男女之間的界限,這樣的男孩兒也一定是在這租賃的過程中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兒。那麼這個女孩兒不相中,男孩子的情況下也不會以身相許,所以說這都是緣分所造成的。雖然兩個人的相識有些短暫,有些倉促。但是這不影響兩個人未來能否成為情侶,愛人。
我覺得幾日來的朝夕相處,兩個人可能真的是彼此喜歡,彼此欣賞。我對這件很浪漫的事情覺得贊成。畢竟兩個人你未婚我未娶,畢竟兩個人也都雙方有感覺,所以我支持兩個人。並且兩個人都有了愛情的結果,這就是說,兩個人已經具備了結婚,談情說愛的條件。我覺得如果雙方父母也都贊成兩個孩子結婚的話,那麼就在孩子未出生之前,兩個孩子把婚事辦了,這樣也就圓滿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個弄假成真的結果真是太美了!這種事可以說是可遇不可求。那爹媽給的壓歲錢紅包,那用不著往回要了。欺騙爹媽的話也弄假成真了,爹媽就高興的那嘴都合不攏了。還是祝福這個弄假成真的小夥子吧!本身也是出於好意的欺騙父母,讓父母覺得我兒子在外面混的不錯,居然還找了個女朋友回來!他不就是為了怕回家見到親戚朋友,說他已經不小了,還在落單。這會沒人說了,順利成章,可以直接奉子成婚了。

說個私底下的話,這姑娘不願意,你能有那回事?能肚子有孕?哎,怪了,才幾天就知道懷孕了?這不春節假期都沒過呢嗎?才幾天呀!說明這個報道有點誤呀,兩人早已情投意合,只是瞞著父母,可對外卻說是租的。要不兩個人都不嚴謹,乾柴烈火,越雷池一步。

總之,事已至此,兩個人領證入洞房,比較好。對雙方的父母,和兩個人的本身,都有了好的交待。如若不然,那將這女方至於何地呀?又把父母,哄騙到幾時?


通天聖騎士


所謂租妻,就是花錢,將女士租過來,用來向父母顯示,自己有女朋友或妻子了。不過,租來的女友或妻子有使用範圍,必須慎重使用。按照合同約定,有使用期。在使用期內懷孕,只是意外現象,也屬違反合同之事,可以理解。只怪兩個人都沒忍住,更怪女的太大意,當時忘乎所以,以致釀成這樣的結果。

父母不知情,希望他們住在一起,問題是;女士不知臨危處變,不會應付,以致有了這樣的後果。奉勸以後打算被租用的女士;既然做租人妻,必須要有強者的精神意志,縱使巨石壓身也不折不彎。拒絕利誘和拉攏,身潔自好無麻煩。

現在,要麼成親,好在孩子是自己的。許多正常結婚的夫婦,由於“戰線”拉得太長,孩子都不一定完全確定是男方的。要麼,就只有花錢賠償。舍大財,名聲又不好。不過,今年,凡租妻又沒有發生過關係的人,也不要後悔,說明你履行了正常的協議,沒違反協議。這不,偷吃過禁果,這官司都還未了呢。

不過我也納悶,該不是女的訛男的吧?就算臘月三十回來,初一睡在一起,今才初五,連皮不到五天,怎麼就知道自己懷孕了呢?試問:她們是怎樣知道懷孕的?這個女人有什麼能檢測出自己懷孕的先進設備嗎?至少,只有僅僅三五天,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醫院是無法檢測到是否懷孕的。

萬一懷的是別人的呢?這就說不清了。提醒以後大凡準備租妻的男士,特別要注意要做好租前檢查,確保空載,以防訛詐!


大周莊園


既然是租的本來兩人也只是是非法僱傭關係,但兩人在僱傭關係持續期間,如果男子確實將自己的生殖器官進入到了女子的生殖器官內的事實存在,且女子要求加錢,就涉嫌構成賣淫嫖娼罪了;如果男子有證據證明沒有進入的事實,女子以懷孕要求賠償可能涉嫌詐騙罪;法律援助機構對女子的援助申請作出了援助事實,且有援助結果男子承擔賠償責任,而不是在瞭解事實情況後選擇報警,可能涉嫌擾亂司法;如果墮胎的話,不僅有悖人倫而且極可能涉嫌銷燬司法罪證!案件極可能從治安案件升級為刑事案件!綜上所述這起事件在公安機關尚未知情和作出具體處置前請三方當事人深思,謹慎處置。最佳建議是女子和男子結婚並生下孩子,並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佈,把社會影響將至最低程度,創造性的尋求婚姻法和婦女兒童保護條例的保護,成功脫離法律的制裁範圍[閉嘴][捂臉]


clhlhc


你好,非常高興為你解答問題,女性懷孕是有規律的,必須在有排卵發生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懷孕。

如果男子租女友恰逢她是排卵期,那就有懷孕的可能。

不過從排卵期同房以後,一般來說兩週左右才可以用早孕試紙檢測出來是否懷孕。即使抽血化驗也需要7—10天左右才能檢測出來,春節一共放假七天,應該沒有這麼能檢測出來。

如果是春節以後查岀來懷孕,那就要妥善處理了,如果你未婚她未嫁,相互之間也有好感,那就努力讓好事成真,假戲真做吧。

如果她不喜歡你,你也不喜歡她,或者她有難言之隱,那就要認真處理好,如果做人流,最好選擇在孕6—7周左右,要去正規醫院,儘量避免留下後遺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陳慶華大夫


男子租女友回家過年假戲真做,導致女方懷孕,應該加錢!現在的人也太隨意了!

租女友回家肯定是有金錢方面的約定,在此之前肯定會有約法三章,既然都一起滾床單了,而且還懷孕了,那就加錢唄!

還有什麼好說的,只是,現在這年頭騙子多,保不準就是人家給你設的套路。

未婚先孕本身就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說人家告你強姦,這是要去小黑屋喝下午茶的。

而且,這一喝就是好幾個年頭!

萬一真要是騙子,給你下套,沒個五萬八萬是解決不了滴!

開玩笑,人家都把身體給你了!

當然,如果是兩情相悅,或者是慾望的原因,可能也會促進雙方感情。

說不定就能假戲真做之後,生米煮成熟飯,過完年就把婚結了,證領了,寶寶生了。

也算解決了人生一大事,家庭算有了。不過話說回來,這是愛情碰上了火花,還是,人家在放長線釣大魚?也是值得考慮的問題呀!



所以這種租女友回家過年的交易還是不要有的好,這是一種扭曲的社會現象,應該禁止!


分享到:


相關文章: